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
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依据《北京市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
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
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依据《北京市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中科技创新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科技创新类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科技创新项目突出企业主体,重点支持企业在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实施成果转化,为企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第四条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项目立项、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区财政科技专项联席会议负责审议区财政科技项目的布局、设置、指南、重点任务、绩效实现情况及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组成等事项。区科信委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第六条科技创新类项目采用以下 3种支持方式:
(一)前补助。初创期中小企业及区属事业单位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适用前补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立即给予经费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实际发生额的 50%,单项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后补助。非初创期的企业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项目适用后补助方式。项目先立项,结题验收后一次性给予经费支持。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实际发生额的 50%,单项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1万元。
(三)知识产权专项资助。适用于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项目。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专利试点企业资助 1万元、北京市专利示范企业资助10万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15万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资助20万元、“贯标达标企业”(即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资助30万元。
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依据《北京市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中科技创新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科技创新类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规范化
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