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拉运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完成 土石方工程,经双方商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 原则,签订土石方拉运合同。
一、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土石方的土方拉运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完成 土石方工程,经双方商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的 原则,签订土石方拉运合同。
一、承包合同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土石方的挖、装、运,排土场的推平、刷坡成形。
2、工程范围、内容:本标段 土石方的挖、装、运、卸 到甲方指定地点。
3、工程量:此工程总土方量约 150万立方。
4、计量方式:每月月底对当月的工程量进行测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施工完成后,由双方技术人员测量排土场为最终结算方量。
5、工期: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10月25日。如遇不可抗拒因素, 工期顺延。
6、承包单价:(运距为1公里之内。如超出1公 里范围,每公里加1元)。
7、修路:由甲方提供修路用的土石方到现场,乙方负责铺路、洒水、及 道路维护。
8、甲方提供排土场地,乙方负责排土场地平整。
9、柴油由乙方自理,甲方每周提供一次油款,如逾期付款而造成的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等)由甲方负担,同时甲方应承担应付款项日1%勺违约 金。
10、车队的机械、燃油、维修管理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调配和施工 安排,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或暂时停工的, 甲方给予乙方停工补偿(具 体金额按台班计算),如果甲方不给乙方停工补偿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 方需在停工十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12、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合同保证金 20万元人民币,乙方进场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部返还合同保证金。
二、结算和支付
每月的 5 日前对上月工程计量的80%结算支付 (工程中可借款) 。 停工后
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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