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交易磋商与合同签订
Dear Sir or Madam:
We learned from the internet that you are in the market for ( ),which just f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特点: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发盘失效),又是一项新的发盘。
原发盘人对受盘人的还盘内容不同意,也可再还盘,一笔交易往往经过多次还盘才能达成。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案例分析:我某公司于5月20日以电传发盘,并规定“限5月25日复到”。国外客户于5月23日复电至我方,要求将即期信用证改为远期见票后30天。我公司正在研究中,次日又接到对方当天发来的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5月20日的发盘。问此笔交易是否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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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受(Acceptance)
概念:法律上称为“承诺”,是交易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发盘或还盘中的条件无条件地同意,并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的表示。
特点:发盘一经接受,交易达成,合同即告订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常用术语:Accept, Agree, Con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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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盘和接受
一、发盘
(一)发盘有效成立的条件
根据《公约》对发盘的解释,一个发盘的有效成立必须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提出。
与商业广告相区分
2、表明订约意旨。
通常以在发盘中规定“有效期”的方式表明。
《公约》规定: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发盘,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的表示相反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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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1)明确
(2)完整
《公约》:品名、数量、价格(或数量、价格的确定方法)
我国外贸实践: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付款
(3)无保留
无添加条件,如“以申请到进口许可证为准”
4、送达受盘人
《公约》规定,发盘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练习册P15,5
三个基本要素:品名、数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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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的有效期
是指发盘供受盘人接受的期限,也是发盘人对发盘承受约束的期限。
口头发盘,一般以立即接受为准。
书面发盘的有效期:两种规定方法
1、明确规定有效期
(1)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大都以发盘人所在地时间为准,如“发盘限18日复到我方”,或“发盘有效至我方时间星期五”。
练习册P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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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定一段接受时期:
《公约》20条规定:发盘人在电报或信件中规定的一段接受时间,从电报交邮局发出时刻起,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从信封载明日期起算(即邮戳日期);如用电传、电话等方式,则从发盘送达受盘人开始计算。计算期间时,节假日计算在内。
2、不明确规定有效期——合理时间
如果由于时限的最后一天在发盘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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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盘的失效
1.在有效期内未被接受而过期。
2.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 。发盘一经受盘人还盘或拒绝,立即失效。
3. 发盘人在发盘得到接受之前进行了有效的撤消。
4.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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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错了盘怎么办?
2、发盘的撤销——(发盘已生效)
1、发盘的撤回——(发盘未生效)
条件:撤回的通知应当早于发盘或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
发盘于何时生效?
练习册P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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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1:法商于9月5日向我某外贸公司发盘,供售某商品一批,有效期到9月10日,我公司于9月6日收到该项发盘,法商在发出发盘后,发现该项商品行情趋涨,遂于9月6日以加急电报致辞电我公司要求撤销其要约。我公司于9月7日收到其撤销通知,认为不能同意其撤销发盘的要求,2小时后,我公司回电法商,完全同意其9月5日发盘内容,法商收到我接受通知的时间是9月8日,请问:买卖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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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2:我国A公司拟参加某宾馆室内装修投标,为更确切的估算投标标底,向美国B公司讯价购买300套卫浴设备,并说明“这一询价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的估算投标的价格,投标日期为8月8日,开标日期为8月25日”。B公司于8月1日向我方公司发出出售300套卫浴设备的要约,我方认为价格合理,遂据此计算标底,并于8月8日递交了投标书。但因市价上涨,美方于8月15日发出撤销发盘的通知。我方收到后当即表示不同意撤销发盘。开标时,我公司中标,即于8月26日对美方8月1日的发盘表示接受。美方回电称其发盘已经撤销,合同不成立。
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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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究竟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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