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第七讲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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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答辩:
导师:T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互相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合同条款的解释,格式条款,附条件和附期限);。
缔约主体与合同当事人
缔约主体的能力
2、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达成合意,就是指合同当事人相互就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3、主要合同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
2、承诺
3、合同成立
(Offer) (1)要约的概念、条件、生效
要约,就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有效的要约具备的条件:
①一般应向特定的人提出,并且必须传达到对方;
②内容具体确定;
③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注意区别: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属于订立合同的行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性质为要约邀请。但若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则视为要约,悬赏广告有争议 。
再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要约的撤回、撤销
要约可以依法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发出后尚未生效前,要约人收回要约,不再受其约束的行为。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时,要约人要求撤销该要约的行为。
但《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要约不得撤销:
①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② 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得撤销;
③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3)要约的失效
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Acceptance) (1)承诺的概念和条件
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个有效的承诺应符合以下条件:①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缄默与不行为不是承诺。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镜显原则:Mirror Image Rule。实质性变更(第30条),非实质性变更(第31条)。③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期限的起算,见合同法第24条)。
(2)逾期承诺的效力
承 诺 逾 期
逾期承诺的效力
逾期发出,逾期到达
要约人及时通知→有效;否则→新要约。
按期发出,逾期到达
要约人及时通知→无效;否则→有效。
见下表:
(3)承诺的生效和撤回
承诺可因通知生效或以行为生效。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可以撤回
法律要求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
(1) 以下是A、B之间买卖一辆车的口头谈判过程:
交 流
类 别
说 明
A:“你想买我的莫里斯1000型旅行车吗?”
要约邀请
没有提到价格,内容不具体确定,所以不是要约。
B:“多少钱?”
要约邀请
询价,是希望A向自己发出要约。
A:“1000英镑。”
要约
现在合同的内容具体确定了。
B:“我给700英镑。”
要约
对A的要约的拒绝,是反要约或者新要约。
A:“不,车子已经交了8个月的养路税,不能低于900英镑。”
要约
对B的要约的拒绝,是反要约或者新要约。
B:“我没那么多现金。”
要约邀请
拒绝A的要约,等待A的表示。
A:“好吧,给我700英镑,剩下的以后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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