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二OO九年六月使用说明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
编号: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二OO九年六月使用说明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名词解释:
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
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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