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四城市鸣
管理技术规定
(2018年版)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3
第三章建筑间距 8
第四章建筑退步 11
第五章建筑日规划指标等内容。
用地规模达2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居住类建设项目,学校、医院等重要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以及拥有特别功能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十条 新建居住类建设项目应当按要求配套物业服务用房、社区公共服务 用房、体育健身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垃圾收集站、公共卫生间、小型消防
站等设施,建成后将产权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1000 户以上的居住小区还应当按要求配建商场、医疗卫生和文化服务等设施。
居住项目主要配套设施配建标准按表 。
在舁 厅P
项目
配建标准
计容
建设要求
1
物业服 务用房
不低于项目总 建筑回积的 2%0,且最少不 低于100 m2
否
分期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首期交付使用时物 业服务用房时积应当/、低于应交时积的 50% 房屋交付使用过半的,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全部 交付。物业服务用房按规划要求在末期建设的, 建设单位应当无偿供应临时物业服务用房。
2
社区公 共服务
不低于住处总 建筑回积的
3%,且最少不
社区公共服务用房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设 置在建筑物地平面以上的1-3层,并开设独立
用房
60 m2
的出入口。
依照规划配置的社区服务大厅应临道路部署, 并保证一楼有不低于80 1tf的一站式服务大厅。
3
体育健 身用房/ 场所
配建建筑按
itf/人或配 nf/人
包括各种室外球场、泳池、器械场所、铺地广 场、游步道以及室内体育场馆;可设置于建筑 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多低层建筑屋顶、 裙房屋顶,但应方使居民自由出入,且场所尺 寸、净高等应满足相关要求;运动设施宜结合 中心绿地集中设置,且不得对居民生活造成较 大搅U。
4
居家养 老服务 用房
不低于20 m2
/100户,且最
少不低于20
m2
应设置在小区地址适中、交通便利地段,主要 生活用房应有优异的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不 宜小于1小时;宜凑近幼儿园、会所、商场、 中心绿地和运动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不应 设置在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四层及以上楼 层,二层以上的应设置担架电梯或无阻挡坡道。
5
垃圾收 集站房 (点)
站房(点)面 积按项目计容 建筑面积配
建,5万褶以 下的》20 nf , 5-10 万nf 的方 40 nf ; 10 万 nf 以上的应当会 同环卫部门进
行专项设计
单个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l应设置为 固定式封闭垃圾收集站房,站房内转运容器应 依照此地域环卫部门收集、转运方式确定;站 房前区部署应满足垃圾收集小车、垃圾运输车 的通行和方便、安全作业的要求,建筑设计和 外面装饰应与周围建筑及环境相协调,宜设置 必然宽度的绿化隔断带。
6
公共
卫生问
按居住户数每 1000户不低于 6个蹲位、建 筑面积不小于 30褶配建。不
足1000户的 按1000户计
单处公厕服务半径不宜高出60ml且必定配置 明显的指(导)向牌。独立式公共卫生间与相邻 建筑物间宜设置/、小于3m宽绿化隔断带。隶属 式公共卫生间应建于建筑物基层,并设置直接 通至室外的单独出入口。公共卫生间必定满足 通风、米光等要求,同时应配建国标三级化粪 池且满足劝导车辆通行条件。推行建设“第三
算
卫生间”。
7
小型消 防站
商业建筑面积 高出10万褶 或住处(含商 住)项目建筑
面积图出30 万褶的项目应 当配套最少1 处小型消防站
小型消防站应设在项目内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 临街地段,其用地应满足业务训练要求,单个 站点建筑面积不应小于300褶,且设2个“长 '的消防车库及便于执 勤的生活场所。
1000户以下的居住项目应当结合周边地域状况进行幼儿园配置,配置标准为
。
1000户以上的居住项目应当配建幼儿园,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配建面积
。
居住项目规 模(户)
1000
1250
1251—
1500
1501—
2250
2251—
3000
3001 —
3750
3751以上
幼儿园设置 规模
2班、
60人
3班、
90人
6班、
180人
9班、
270人
12班、
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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