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为了强化学校的宣传力度,鼓励科室和教师为推进我校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
境,拓展宣传渠道,更好的促进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通讯报道内容: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动态变化情况及
高中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为了强化学校的宣传力度,鼓励科室和教师为推进我校创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
境,拓展宣传渠道,更好的促进学校对外宣传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一、通讯报道内容:为学校各项工作的动态变化情况及开展的活动情况,体现 学校的特色。报道要保证时效性、真实性。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1、中央级报刊——《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 民教育》等其他中央级媒体。500 字以上稿件每篇 3000 元,500 字以下的稿件每篇 1500 元。
2、省级报刊:《新华日报》《z 青年报》、《z 教育》等报刊头版 500 字以上 每篇 XX 元,500 字以下每篇 1000 元;其他版面 500 字以上 800 元,500 字以下 400 元。
3、市级报刊:《z 日报》头版奖励 300 元,其他版面 200 元;《z 晚报》、 《z 广播电视报》、《z 教育》每篇奖励 100 元。
4、县级报刊:《今日 z》报 300 字以上 100 元,300 字以下 50 元。
5、教育新闻网站:省级录用每篇 100 元,市级每篇 50 元,县级每篇 20 元。 6、新闻图片国家级报刊 500 元,省级 300 元,市级 100 元,县级 50 元。
7、校级刊物及校园网采稿按《XX 高级中学网站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奖励原则
1、兼职通讯员及各科室主任每学期完成发表在 XX 县教育信息网规定的篇数 (全县高中校前两名)后,超出篇数实行奖励。
2、教师个人撰写通讯报道发表在以上各级媒体,每篇按相应级别奖励。
3、一篇稿件有多个作者,只按一篇稿件进行奖励;多个媒体采用同内容稿 件,只以最高层次一篇奖励。
4、专业教学论文等其他非新闻类稿件,不在统计范围之内;社会新闻、猎 奇、事故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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