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类不良资产的处置风险与规避手段
随着房产价格的不断攀升,房产所具有的增值保值性越 来越被市场认可,银行也将贷款抵押物更多地限定在了房产 上。作为专业的处置机构,如何把控处置风险成为首当其冲 的问题。
房产的资产特殊性
房产作为权不得对抗买受 人”,但是实践中仍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该批复只解 决了购房者为消费者的情形,对于不是消费者的购房者(如 某些单位或组织)来说,其权益与建筑商的优先受偿权发生 冲突时是否适用这一规定?二是该批复对于已交付全部或大 部分购房款的消费者,并没有将其办理产权登记或预售登记 作为对抗建筑商的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所以,当借款人提供 的是期房抵押时,若建筑工程款项和抵押权相冲突,介于上 述规定,债权人很可能面临难以受偿的结果。此外,法院处 置划拨性质土地的房产的权利也受到极大约束,所有涉及国 有资产性质的房地产处置也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些法 律上的空子,一旦被债务人钻入,都会给债权人受偿制造诸 多障碍,带来诸多难题。
二、市场及政策性风险
房产会受到经济发展、市场行情以及相关政策的严重影 响。若市场趋势良好、购房需求旺盛、政策鼓励支持,则房 产处置变现会较为容易,相反则会看跌。今年第一季度各地 相继出台的限购政策,对各省市房产的市场行情影响之大, 足以论证。
三、经济风险
不良资产行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信息不对称和资源不对
称。于房产而言,外部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各不相同,内 部建筑物的格局、朝向、装修也干差万别,使用过程中的折 旧或翻新改造也会造成变化。这使得房产具有典型的异质 性,其价值有很大差异。此外,如对房产抵押过程中的细节 了解不详尽,也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防范风险的有效举措
针对上述问题,债权人或代理人要加强与当地政府、法 院、债务人、以及相关机构的沟通,努力控制风险,寻找有 效的解决途径:
一、 多方取证
在诉讼阶段,债权人或代理方应多方调查取证,对债务 人及其财产进行深度尽调,多方位、多角度、多途径搜集债 务人及相关干系人的财产信息,了解其名下是否还有其他房 产信息。若债务人名下尚有其他房产,就不存在"唯一住 房”的问题,不存在解决基本生活需求的问题。此时,债权 人应该积极向执行法院举证,顺利通过处置抵押物来受偿。
二、 以租抵债
当债务人出现"唯一住房”的情况时,我们可以借鉴国 外法律,与债务人和谈,向法院申请采取以租抵债的方式, 裁定将此住房优先租赁给债务人,用租金抵债。虽说此种方 式可能有违规之嫌,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债务人通过租 赁的方式,正常居住抵押房产,债务人的正常生活需求是可 以解决的,实质上并不违背相关规定。
三、 以大房换小房
如果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房产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廉 租房人均居住面积最低标准线,可以采取"大房换小房”形 式,寻找一个符合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小房”来换抵押
"大房”,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四、 及时行使合法权利
一旦发生"建筑工程款优先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问 题,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发生经济纠纷,建议债权人向法院 申请以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行使抗辩权,保护自己的受 偿权。
五、 灵活处置手段
目前我国房抵类不良的处置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债权 人向法院起诉走法律流程,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和解, 协议处置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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