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质
单管理
制度二0一八年五月
质量管理制度及规定
质量是企业生存之本,“白年大计,质量第一”,我们必须树立“以质为本,以优取胜”的意识。为实现本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除需要科学的施工组织和过4、下雨天钢筋及机械必须覆盖,如不覆盖处以分包单位分包单位200元/处的罚款。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50元/次罚款。
5、搭接、锚固长度及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每处处以分包单位罚款:200-50
0元。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100元/次罚款。
6、保护层要保证厚度和按规定放置垫块,如保护层过大或过小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处以分包单位100-200元/处罚款。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50元/次罚款。
7、经监理验收数量及规格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者,每处处以分包单位500-1000元/处的罚款,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200元/次罚款。
8、对检查出质量问题,不定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分包单位处以200-500元/处罚款,对项目部负责的专业工长处以100元罚款。
9、成型骨架要求横平竖直,几何尺寸满足设计要求,目测协调。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的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对分包单位处以100-200元/次的罚款。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50元/次罚款。
10、洞口尺寸及结构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者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每处处以分包单位罚款200-500元,对项目部负责的专业工长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1、墙、梁、板结构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分包单位,每处罚款200-500元,对监督不到位的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2、洞口加筋未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的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分包单位每处处以罚款500元。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200元/次罚款。
13、箍筋、拉钩、弯钩角度及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对分包单位每处处以罚款200元。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50元/次罚款。
14、保护层垫块及马凳不符合要求的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分包单位,每处处以罚款200元。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100元/次罚款。
15、墙柱钢筋严禁错位,如错位每根处以分包单位罚款50元。
16、钢筋下料准确,并按照所需材料长度搭配下料,不能出现过多料头,违反本条处以分包单位罚款100元/次。
17、分包单位必须节约用料,杜绝浪费钢筋,如违反本条规定将按浪费价值的5倍进行赔偿。
18、电渣压力焊、对焊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者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19、电渣焊接头钢筋出现错位、火渣处以分包单位每根50元罚款,并责令立即改正。
20、分包单位返工造成材料损失,处以损失材料同等价格的5倍罚款,造成工期延误的处以1000元/天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将追讨工期损失费。
(二)模板工程
模板施工中不负责任和对监理验收不合格的各种验收具体处罚如下:
1、轴线位置不符合设计规范者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每处处以分包单位罚款500元。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200元/次罚款。
2、柱、墙、梁截面尺寸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且未按整改时间整改的,每处处以分包单位罚款500元。同时对项目部专业工长处以200元/次罚款。
3、外墙垂直度偏差超过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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