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本机关编制了《莱芜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和本机关政府网站( http://www . lwws . )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莱芜市卫生局(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 001 号卫生局办公室) 领取。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 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医疗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五)统计数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六)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编制了《莱芜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 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 1-3 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或本机关政府网站( )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莱芜市卫生局(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 001 号卫生局办公室)查阅。二、获取形式 1 、主动公开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公开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 、通过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2、本机关在机关办公室设有卫生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信息点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 2 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公开时限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依申请公开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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