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要求,海淀区卫生局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海淀区卫生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海淀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海淀区政府和海淀区卫生局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索取《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海淀区卫生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海淀区卫生局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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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位于海淀区阜成路甲67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9:00分——12:00,14:00——18:00。
,海淀区档案馆位于海淀区万泉河路81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010-62523709。
,海淀区图书馆位于海淀区丹棱街16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010-82605290。
: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
海淀区卫生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海淀区卫生局一窗式办公大厅
办公地址:海淀区甘家口小区12号楼一层大厅
联系电话:010-88364024
传真号码:010-88364005
通信地址:海淀区甘家口小区12号楼
邮政编码:100037
电子邮箱地址:hdwsjxxgk@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9:00——11:30,13:30——17:3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向海淀区卫生局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海淀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海淀区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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