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的权利保护有哪些
邻接权指的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是其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中包含了表演者权、 出版者权、广播电视组织权和录制者权。那么,邻接权的权利保护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 由呱呱知道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邻接权的权利保护有哪些
邻接权指的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是其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中包含了表演者权、 出版者权、广播电视组织权和录制者权。那么,邻接权的权利保护具体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 由呱呱知道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邻接权的权利保护的内容。
第一,以法律形式规定邻接权保护,最早见于奥地利1936年的著作权法。当时的立法者考虑, 在文化领域,除了作者的创作劳动成果应受到保护外,还有一种劳动成果也应受到保护。这种劳 动同作者创作作品的劳动性质不同,但是同作品的传播密切相关。因此给予这种劳动成果的保护 也同著作权保护相关。基于这个原因,在奥地利的著作权法以及后来的德国著作权法中都将这种 保护称为“有关的权利”保护,而不是称为“邻接权”保护。从各国的著作权立法来看,有关的 权利一般都包含邻接权的三种权利。此外,有的国家的法律还包含一些其他权利。现在,有些国 家使用有关的权利这一概念,包含的内容就不仅限于邻接权的范畴。有些国家使用邻接权概念, 一般仅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第二,邻接权的三种权利中与著作权关系最为密切的是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对自己的表演除了 拥有财产权利外,还有权保护自己的某些人格利益不受损害。邻接权中的另外两种权利一录音制 作者的权利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同表演者的权利不同之处表现在: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
的权利一般只涉及财产内容,而不涉及人格利益,而且这两种权利除了可通过著作权法得到保护 之外,还可以通过不公平竞争法得到保护。只是由于不公平竞争法的规定不像著作权法这样特定, 而且一般无法解决保护期的问题,所以欧洲大陆国家普遍都以著作权法保护这两种权利。表演者、 录音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三者的权利的相同之处表现在:三者的权利一般都是基于对作品的某 种使用产生的;三者所付出的劳动都不属于创作作品的独创性劳动(其结果并不产生作品),而是 一种再现、复制和传播他人作品的劳动。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的产生通常与表演者 的表演密切相关。
第三,我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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