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 避免工作失误, 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使人人明确责任, 保证安全质量、确保施工顺利开展。二、请示和报告的主要内容 1 、上级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 、架子队、施工层反应报告的重要问题; 3 、施工现场遇到突发性事件; 4 、现场施工过程中质量及安全隐患的重要问题; 5、现场工作层不听从指挥, 不按规范要求施工, 不按要求整改; 6、桥梁、路基、附属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测量、安全事故; 7 、施工现场发现设计图纸出现重大错误; 8、在处理重大问题中, 自己无权决定或遇到的棘手无法处理的问题; 9 、需要请示报告的其他重大问题。三、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要做到事前请示, 事后报告, 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按照公司精细化管理以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要求, 按流程实行逐级报告。请示报告过程中要坚持分级负责, 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 凡重大问题本人或本部门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 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 事前无法报告的, 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 无论什么时间, 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一般事故要及时报告; 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 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 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 可先进行初报, 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 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 都必须坚决执行, 认真落实, 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四、请示报告形式 1. 口头形式: 一般事宜口头、电话通知即可 2. 书面形式: 对于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形式。如对业主、设计汇报采用书面形式较多。 3. 会议形式: 每周生产例会时对现场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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