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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市场化进程进行定期的追踪研究,把它们在市场化改革方面的进展反映出来。在这个过程
中,我们在力图基本保持指数的跨年度可比性的基础上,也将继续完善我们的指标体系,根据
情况的变化对指标体系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的各个方面。
作者
2006 年 10 月
1在本报告后面的附录中,我们给出了新旧结果的对比。可以看出,两者差异很小。
2序言
从 1978 年开始,我国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进行转轨的过程。尽管这个过程还远
没有结束,但市场化进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我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是市场化进展的一个
重要标志。在走向市场的改革期间,中显著提
高,中国的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但是市场化的进展程度是很不平衡的。就区域而言,在某些省份,特别是在东部沿海省
份,市场化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而在另外一些省份,经济中非市场的因素还占有重要的
地位。就产业部门而言,制造业、建筑业、和某些第三产业部门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另外一
些第三产业部门的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就不同市场而言,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较高,而
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较低。
为了对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市场化相对进程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我们建立了中
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指标体系,用比较的方法从多个不同方面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市场
化的相对程度进行测度。我们把测度结果称为“中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相对指数”。我们希望
这套指标体系能够对各地方市场化进展程度的差别做出一个大概的反映。同时也希望今后运用
这套指标体系对各地市场化的进展状况进行持续的跟踪分析,以随时反映市场化方面新的进
展。
迄今为止,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实践并没有给出一个百分之百市场化的模式和范例。想以一
个“纯粹的”市场经济为参照系来衡量市场化的绝对程度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所有发达国家的
历史也都证明,建立一个以市场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是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出于这种考虑,
这套指数的设计主要目的在于将各地的市场化程度进行互相比较,做出排序。同时也尽可能地
近似反映各个省市自治区沿时间顺序的市场化程度变化,对它们的进步或退步做出评价。因此
市场化指数评分并不表示市场化的绝对程度,而只是表示某一省份在市场化进程中同当时市场
化程度最高和最低的省份相比的相对位置。同时,指标的设计也照顾到了跨年度可比的问题。
应当指出,尽管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资料分析和研究,吸取了学术界、政府工作者等各方面
的意见和建议,也借鉴了一些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并且在前面几份市场化报告的基础上进
行了进一步的修改补充,但目前的研究成果仍然可能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同时在实际分析中
也受到数据资料不全和不够准确等问题的制约,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测度的精确性。另外,
许多指标都有时间性,随着经济改革的进展和阶段性特征的变化,某些指标的适用性也会发生
改变。因此在未来一定的时期可能还需要进行某些调整。这些原因导致了指数的近似性。但就
总体而言,我们仍然相信这里所提供的分析结果大致上反映了各地市场化进程的实际状况。
我们目前这项研究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它对各省市自治区的市场化进程进行比较全面
的比较;第二,它将进行持续的测度,从而提供一个稳定的观测体系;第三,它完全采用客观
指标衡量各地区市场化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避免了主观评价;第四,它基本上概括了市场化的
各个主要方面,但同时又避免了把制度变量同度量发展程度的变量相混淆。
在建立指数体系的方法方面,我们也借鉴了一些有关国际经验。但是同国外的有关研究相
比,我们这项研究也有自己明显的特点。首先,它是对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化程度的测度,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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