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与《爵士乐》
王维倩 李顺春 【摘要】在小说《爵士乐》中,托妮?莫里森不仅将爵士乐这一音乐艺术形式运用在其小说创作中,从而使爵士乐成为小说的一种叙述策略,而且爵士乐还构成莫里森独具匠心的行文风格,成为她笔下非裔美国黑人生存化的认同。莫里森曾说,“我觉得黑人的小说中缺少一种像黑人音乐、黑人诗歌里的那种风格。”
莫里森之所以用“爵士乐”为其第六部小说的书名,一者是爵士乐代表美国黑人文化最高成就,是黑人文化的精髓。爵士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诞生于美国的南部城市新奥尔良。这是一种具有奇特节奏和非洲和声色彩的音乐形式,它的自由的即兴风格,结合黑人音乐家那天生的丰富节奏感,由此产生了这种微妙而无法准确记谱的美妙音乐。对黑人而言,爵士乐意味着寻找并确认自己的身份。只有个体的身份得到了确认,黑人民族的身份才能得到确认,最终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身份才能得到确认。而当时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对美国政治、文学和艺术等都有一些影响。这个时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标志美国黑人的觉醒和黑人文化的崛起。再者,莫里森通过采用爵士乐的技法,并融入其谋篇布局和小说的创作中,其目的就是为了“传达出黑人文化底蕴”。莫里森始终以表现和探索黑人的历史、命运和精神世界为主题,致力于保存和宏扬黑人文化。她把写作当作“一种思考方式” ,通过具有浓烈黑人文化内涵的爵士乐来重构黑人的历史,并进行其阐释。“如果说重写历史和传说、改写传统叙事是莫里森希望达到的艺术目的,那么,莫里森对文学想象、形象、语言的高度重视,则为她实现自己的目的提供了具体的路径。”
小说开端如一段急促的十二小节的爵士乐曲,介绍了乔、多卡斯和维奥莱特的三人故事,在最后又变奏为维奥莱特、乔与费利斯三人故事。故事开头充满嫉妒、误解和仇恨,而结尾则基于同情、原谅和理解,乔和维奥莱特重归于好。乔和维奥莱特听完费利斯的话后,和着窗外飘进来的爵士乐跳起舞来。小说开头和结尾彼此呼应,在对称中透出对比和反差,构成一个回旋式的结构。小说的叙述不断层层深入,叙述者与书中人物的即兴阐发与内心独白更迭交错。《爵士乐》各章前后呼应,相互衔接,浑然一体,有如一部完美的爵士乐作品。正是即兴创作才使作者获得了极大的自由,从而生发极其丰富的内涵和意义。
“《爵士乐》所讲述的故事是按照爵士乐的章法来建构的。它打破了传统的线性叙述模式,不是按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来讲述每个故事,而是靠自由联想即兴地对故事进行拼贴和组合,事件之间明显呈非连续性。” 小说爵士乐般的结构是极为重要的,可说是该小说存在的理由。在第一章,多卡斯已死;维奥莱特要来多卡斯的照片,并将费利斯请至家中;追述维奥莱特曾偷抱他人的孩子。第二章分两节,第一节回忆20年前乔和维奥莱特于1906年离开弗吉尼亚前往纽约,而第二节则再现乔借房与多卡斯幽会之情景。第三章以1917年东圣路易斯种族骚乱为引子,讲述多卡斯的身世,以及1926年维奥莱特问爱丽斯要多卡斯的照片。第四章写维奥莱特从爱丽斯家中出来,到一小店喝麦乳精,回忆1888年其祖母特鲁?贝尔从巴尔的摩回来,四年后其母罗丝?迪尔投井自杀。第五章从1873年乔出生到他枪杀多卡斯,记录了乔一生中七次重大变化。第六章又回到1873年,描述戈尔登?格雷于寻父途中,路遇临盆的疯女人维尔德,即乔的母亲,而将乔与维奥莱特联系起来。第七章在1926年元旦的纽约,乔寻找多卡斯,并唤起其寻母之记忆。第八章是多卡斯临死前的内心独白。第九章是费利斯到维奥莱特家做客之叙述。而第十章是1926年春末夏初,对主要人物进行最后交代。
重复是爵士乐演奏中普遍使用的技法,莫里森以此构建了其小说的若干片断。小说的故事情节在第一页就完全呈现在读者面前了,甚至第一版的情节都印在封面上,一览无余:
“嘘,我知道那个女人。她过去住在莱诺克斯大街(Lenox Avenue),她家养着一群鸟儿。我也知道她丈夫。他痴痴地恋上了一个18岁的姑娘,爱得那样离奇,既痛苦又快乐。他开枪把她打死了,仅仅是为了留住那份恋情。那个女人叫维奥莱特,她到葬礼上去看那个姑娘,要用刀子划她的脸,结果被人推倒在地,赶出了教堂。”
莫里森认为其小说情节本身就是一首乐曲,故事以爵士乐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呈现出来。在不同叙述者的讲述中,读者感受到爵士乐震撼人心的力量。小说以后的章节即对这一核心事件的重复和即兴创作。一桩又一桩离奇的故事,一个又一个行为诡秘的人物,渐渐凸显在读者眼前,让读者一点点走进这哀婉而凄美的故事。《爵士乐》中现实与幻想融合重叠,叙述穿梭于过去与现在之间,故事情节在叙述者追述、小说人物的回忆和独白中展现。同一事件往往反复出现,但叙述的角度却各不相同。多卡斯被枪杀这一事件通过乔、多卡斯、费利斯等人的长篇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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