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注册代码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安装地址使用单位设备编号企业自检人员维保单位(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2- 填写说明 1、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2、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3 、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4 、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正确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5、本报告书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6 、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施工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7、本报告书的结论页应如实填写自检结论。 8 、本报告书的封面和结论页必须有维保单位技术负责人、维保人员、质检员的签字和日期,并加盖维保施工单位公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9、维保单位对自检报告书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10、本报告书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11、本报告书原件交检验机构存档。注: 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 对于允许按照 GB16899-1997 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国质检锅[2002]360 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共8页第 1页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设备注册代码设备类型使用单位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编号使用安全管理人员电话维护保养单位北京城建福安楼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维保单位联系人电话制造单位产品编号规格型号制造日期检验日期设备技术参数名义速度 m/s 名义宽度 mm 倾斜角°输送能力 P/h 提升高度 m使用区长度 m 电动机型号电动机功率 kW 自检主要仪器设备□万用表□钳型电流表□塞尺□绝缘电阻仪□转速表□测温计□照度计□钢直尺□其它如: 备注共8页第 2页项目自检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自检结论 2驱动与转向站 使用资料(1) 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 安全技术档案,符合要求(3)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 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防护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照明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固定的。在桁架内的驱动站、转向站以及机房中应提供可移动的电气照明装置 主开关在驱动主机附近,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应装设一只能切断电动机、制动器释放装置和控制电路电源的主开关。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照明电路的电源。主开关应可被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 辅助设备开关当辅助设备(如:加热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分别单独供电时,应能单独切断。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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