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安全
张 燕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
化妆品安全事件回放
2006 年9 月14 日,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来自宝洁公司旗下SK- Ⅱ9 种化妆品含禁用重金属铬和钕。(钕成分起肾功能损害,高浓度铅可能诱发恶性肾脏肿瘤。铅可能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
迪奥、宝洁口红产品中铅超标;
铅(Pb)
砷(As)
是非金属元素,化合物多为白色粉末或结晶,均有毒,毒药“砒霜”即是三氧化二砷。有机砷的毒性小,无机砷的毒性大。
来源:化工原料
砷在人体内有蓄积性,慢性中毒表现为疲劳、乏力,心悸、惊厥;急性中毒的症状是口腔有金属味,口、咽、食道有烧灼感,恶心、剧烈呕吐、腹泻,体温和血压下降,重症病人烦躁不安,四肢疼痛。还可能致癌。
皮肤出现湿疹、角质化、蜕皮、脱发、色素沉积(棕黑或灰黑色弥漫性斑块)等等。严重时导致皮肤癌。
出现角质化、同时,中枢及周边神经发生病变,还伴随着贫血、白血病,周边血管病变、四肢坏死(乌脚病)及肝功能异常,最严重时导致肺癌、肝癌及膀胱癌。
镉(Cd)
如果人体内镉的蓄积量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引起中毒。
六价铬具有剧毒及腐蚀性,导致皮肤铬溃疡,鼻中膈穿孔,过敏性接触皮肤炎,长期六价铬暴露可能引起癌症,尤其是肺癌。
2、化学危害的来源
原辅料中带入的有毒有害成分(酞酸盐、石棉、甲醛,汞,砷,铅等,二恶烷--表面活性剂的副产物)
化妆品生产和放置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如亚硝胺)
特殊化妆品的功效成分对人体造成损害。
限用物质超标(如清洁类产品中的甲醛、甲醇超标、有机汞)
化学物质的过敏反应(染发剂中的苯二胺致敏)
加入禁用物质
激素滥用:易形成激素依赖性,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痤疮样皮炎等反应;
抗生素滥用:引发皮疹外,严重时可能引起血液病
氢醌,苯酚,酸性物质;
3、危害和影响
添加的染料、色素(焦油系列色素用于彩妆产品)等,导致一些消费者产生刺激性皮炎、痤疮、过敏、光毒光敏、皮肤色素改变、毛发损伤等,严重的造成全身致敏或中毒。
126种祛痘类产品中17种产品被检出甲硝唑,%;
9种产品被检出氯霉素,%;6种产品同时被检出甲硝唑和氯霉素,%。
63种去皱功能的护肤类化妆品,检测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可的松、地塞米松)、雌激素等指标。2种产品被检出地塞米松,% 。
4、生产和使用中的控制
原辅料质量的控制
完善监管体制
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质量标准体系;对有毒有害物质做出明确的规范。
新原辅料的开发
影响化妆品安全性的主要因素
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
制备过程:工艺设备,操作;
环境;
包装材料
二、化妆品安全的管理
1. 欧盟化妆品评价现状
(1)评价原则:规程中未规定安全性试验的具体清单和安全性终点的清单,要求按照OECD 指南进行毒理学试验,应用风险性评估进行安全性评价。
(2)只负责审查化妆品原料成分的安全性,不对终产品进行评估,进入各种原料成分名单的物质均需经委员会讨论批准。
(3)欧盟主要使用禁限用物质成分名录制,禁用物质是不得用于化妆品的成分;限用物质是仅在特定的限制条件下允许使用的成分,限用物质名单规定了适用的范围,终产品中的最大限制浓度、使用条件等其他限制和要求以及需要标明的警示等内容。这些技术性的规定,均根据使用情况保持动态变化。
(4)同时欧盟已建立规程附录所列物质的标准分析方法,但是分析方法的问题比较复杂,特别是一些新成分的分析方法有待完善
(一)国外化妆品毒理安全性评价
美 国
(1)化妆品在预期使用目的条件下,产品必须是安全的,FDA 对于产品不要求安全性测试,没有上市前审批,生产厂商对产品的安全性负责,化妆品新原料需要进行一系列安全性评价后才能使用,禁用原料清单较少。
(2)美国化妆品盥洗用品和香水协会(CTFA) 专门建立了一个负责化妆品成分的评价组织(CIR),负责对化妆品原料进行综合评价。
(3)化妆品成分分为四类,分别为使用安全、在某些条件下使用安全、不安全、数据不足以证明其安全性;通常考虑的终点包括皮肤刺激试验、皮肤变态反应、眼刺激试验、其它被评价的毒理学终点(急性经皮、经口毒性、亚慢性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等) 。
日本化妆品评价现状
(1)日本化妆品主要由《药事法》来规定和管理。
(2)化妆品的功效范围在规定的55 种以内,如果宣传的效力在55 种之内不需要批准,每一品种向所在都道府的知事提出备案,如果需要表现新的效力则必须申请并获得批准。
(3)《化妆品基准》中的《限制使用清单》和《自由成分清单》对化妆品成分做出规定,除此之外的普通成分原则上企业自己负责就可以使用,企业对产品负完全的责任。
(4)医药部外品需获取批准和取得许可,批准即为由厚生省劳动省对每一种类
化妆品安全8ppt课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