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二个五年计划 1. 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一五”计划, 是指我国从 1953 年到 1957 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它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 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 156 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 694 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 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 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2. 中国第二个五年计划 1956 年9 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正式通过由周恩来主持编制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建议》明确规定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一) 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 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 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 (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 (三)在发展基本建设和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发展运输业和商业; (四)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 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五) 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 增强。《建议》从 1958 年到 196 2 年五年内的主要指标是: 工业产值增长一倍左右, 农业总产值增长 35% , 钢产量 196 2 年达到 1060 万吨到 1200 万吨, 基本建设投资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由“一五”时期的 35% 增长到 40% 左右, 基本建设投资总额比“一五”时期增长一倍左右, 职工和农民的平均收入增长 25% 到 30% 。但是, 由于“八大”后冒进思想的影响,“二五”计划在制定和执行中出现了严重的冒进倾向, 许多计划指标不断修正和大幅度提高。 1958 年8月北戴河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批准的《关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意见》,提高了奋斗目标,提出可以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完成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可以为向共产主义过渡创造条件,到 1962 年建成强大的独立完整的工业化体系,在若干重要产品和产量方面超过英国,赶上美国。据此, 《意见》提出农业总产值五年增长 倍以上, 1962 年粮食总产达到 15000 亿斤,棉花 15000 万担,钢 8000 万吨,煤 9 亿吨,棉纱 1600 万件,五年基本建设投资 3850 亿元, 重大建设项目 1000 个以上。由于 1958 年以来的“大跃进”运动和“反右倾”运动,造成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失调, 连年出现财政赤字, 人民生活遇到很大困难。我国经济建设己不能按照第二个五年计划的部署继续发展, 国家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 1960 年9 月中共中央在批转国家计委《关于 1961 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中提出了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1961 年1 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批准。 3. 中国第三个五年计划 1966 年到 1970 年是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三五”计划是从 1964 年初开始研究和编制的。其中内容比较详尽的计划方案有两个: 国家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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