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自然流产,人工流产
根据流产发生的时间分为:
早期流产:流产发生于妊娠12周前(90%)
晚期流产:流产发生于妊娠12—28足周
凡妊娠不足28周,体重不足1000克, 而妊娠终止者,称为流产 。
有生机儿(20-妊娠12周.
经治疗2周后阴道出血停止,复查B超示胚胎存活,可继续妊娠,若出血症状加重,B超示胚胎发育不良,ß-HCG持续不升或下降,表明流产不可避免,应终止妊娠。
难免流产
也称不可避免流产,在先兆流产的基础上,阴道流血量增多或阴道流液(胎膜破裂)、腹痛加剧。流产已不可避免。
表现:阴道流血量增多,阵发性下腹痛加剧或出现阴道流液。
妇科检查:宫口扩张,有时可见胚胎组织或胎囊 组织堵塞于子宫颈口内,子宫大小与停经月份 相符或稍小。
超声:(1)孕囊变形或塌陷。
(2)宫颈内口开大,并见有胚胎组织阻塞于宫颈管内。羊膜囊未破者可见到羊膜囊突入宫颈管内或突出宫颈外口。
(3)心管搏动多已消失。
难免流产的处理
一旦确诊,应尽快使胚胎及胎盘组织排出,据子宫大小,出血多少、选择钳刮或应用前列腺素类药或滴催产素使胚胎 或胎盘组织排出。
早期—刮宫术或吸宫术,术前肌注缩宫素(催产素)10U。
晚期—药物流产或引产。
1 出血多伴休克者,应在纠正休克的同时清宫。
2 清宫术后应详细检查刮出物,注意胚胎组织是否完整,必要时做病理检查或胚胎染色体分析。
3 术后应用抗生素,以预防感染。出血多者可使用肌注缩宫素,以减少出血。必要时纠正贫血。
不全流产
妊娠物部分排出体外
表现:子宫出血持续不止
(部分组织残留或嵌顿影响子宫收缩)
妇检:宫口扩张
不断有血自宫颈口内流出(失血性休克)
有时可见妊娠物堵塞于宫颈口内
子宫小于停经周数
B超:(1)子宫较正常妊娠月份小。
(2)宫腔内无完整的孕囊结构,代之以不规则的光团或小暗区。
(3)心管搏动消失。
不全流产的处理
1.一旦确诊,无合并感染者应立即清宫。
2.出血多并伴休克者,应在抗休克的同时行清宫术。
3.出血时间短,量少或已停止,但是并发感染者,应在控制感染后再做清宫术。
4.刮宫标本应送病理检查。
5.术后常规使用抗生素。
完全流产
妊娠产物全部排出
表现:阴道流血逐渐停止,腹痛逐渐消失
妇检:宫口关闭
子宫接近正常大小
超声检查:
(1)子宫大小正常或接近正常。
(2)宫腔内空虚,见有规则的宫腔线,无不规则的光团。(有无残留)
处理原则:观察
完全流产的处理
流产症状消失,B超示宫腔无残留物,无感染征象,一般不需特殊治疗。
B超示宫腔无残留物,则立即清宫。伴有出血多,休克者,同时输血输液,术后预防感染。
稽留流产
习惯性流产
感染性流产
另外三种流产
稽留流产
定义: 胚胎或胎儿死亡,滞留在宫腔内尚未自然排出。
表现:早期妊娠正常,有停经及早孕反应, 乳房、子宫增大等,早孕反应消失,子宫 不再增大反而缩小,质地不软,宫口未开, 无胎心、无胎动。
B超:无胎心,胎儿已死亡,停止发育。
如过期流产自行排出,其流产过程与自然流产相同。若死亡的妊娠物在宫腔内滞留太久,易发生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
稽留流产的处理
一旦证实胚胎或胎儿死亡,首先应告知患者及家属,帮助她们减轻由于这一打击带来的心灵上的创伤,然后选择合适的干预措施。
首先做有关凝血功能化验,并备血。若无凝血功能障碍,可口服炔雌醇1mg,2次/日或乙烯雌酚5mg,3次/日,连用5日,提高子宫对催产素的敏感性。
做好化验准备后再根据医生的技术和经验、子宫大小、设备及药物、有无凝血的功能障碍、患者的要求选择手术或药物引产。
稽留流产的处理
子宫小于12周可行清宫术。胎盘组织有时机化,与子宫壁紧密粘连,造成刮宫困难。手术时应特别小心,防止子宫穿孔。一次刮不净5-7天后行二次清宫。
大于12周者,可用催产素静点引产、阴道放置前列腺素E2栓剂,阴道引产也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方法。
另一种代替前列腺素E2栓剂的是15甲基前列醇F2X肌内注射,每3-4小时注射250mg,
当阴道有出血或持续性羊水漏出时可将阴道内的前列腺素冲出阴道,此时应用肌注比阴道用药更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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