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呼和浩特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docx


文档分类:研究报告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呼和浩特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
(第15号)
《呼和浩特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0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 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实施。
市长张佰成
2020年定。建筑物附属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由建筑物的管理使用单位或个人设 置;其他区域的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由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需要设置。
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工作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 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提 供。
第三章 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管理
第十八条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以及因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下 采取的管制措施,应保障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第十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行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因施工致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应采取临时措施保障消防 车通行或制定应急预案,并书面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二十条 居民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在消防车 通道沿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线,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
(二) 居民住宅小区道路规划停车位后,应设置明显标识预留消防车通行宽度。消 防车通道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要求;
(三) 加强巡查、检查,发现居民住宅小区内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及时 通知车辆所有人;
(四) 开展消防宣传,在居民住宅小区出入口、电梯前室、轿厢等醒目位置张贴禁 止占用消防车通道提示标语;
(五) 对违章搭建和违章停放机动车辆等妨碍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制止无效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及时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和辖区 公安派出所。
第二十一条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承担消防 车通道管理的消防安全职责,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行职责。
第四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临时消防车通 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作负责。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通道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应满足 临时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个;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 的,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临时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
(二)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 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距离不宜小于5米,且不宜大于40米;施工现场周边 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三) 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不小 于12米X 12米的回车场或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对于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 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回车场不宜 小于15米X 15米;
(四) 临时消防车道的

呼和浩特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pppccc8
  • 文件大小88 KB
  • 时间2022-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