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设计思路详述依据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表的浅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主要设计思路一文做出详细描述。一,关于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此三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交易平台主要为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 决定其具有竞争性、专业性和个性化服务的特征。因此, 交易平台按照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由不同的市场主体建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收集、整合和发布招标项目交易信息以及相关公共信息, 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 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具有综合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公共服务平台的这一特征, 决定了应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公益服务、相对集中的原则建设。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信息平台, 由行政监督部门结合本单位电子政务建设进行设置。这三个平台既相互区别, 又功能互补, 其中交易平台是基础, 公共服务平台是枢纽, 监督平台是手段, 这三种平台共同构成定位清晰、层次分明、功能互补、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架构。需要说明的是, 一个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可以仅具备交易平台的功能, 也可以具有交易平台和监督平台功能, 部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还可以在具备交易平台和监管平台功能的同时,兼具某一方面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二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互联互通的技术要求一是规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二是规定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三是支持不同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四是不同层级的公共服务平台分别与本行政区域内相应层级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连接, 下一层级的公共服务平台分别与上一层级的公共服务平台连接。通过交易平台与公共服务平台的连接, 公共服务平台之间相互连接, 形成全国范围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网络。三公开机制《办法》在明确各类平台应当公布的信息的同时, 充分发挥公共服务平台的连接枢纽和信息载体功能, 规定交易平台应当选择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并与公共服务平台交互信息, 通过公共服务平台集中收集、整合和发布招标项目交易信息以及相关公共信息, 最大限度实现信息集约和交互共享。交易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陆并获取依法公开的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招标投标信息, 并按照规定向监督平台对接交互信息。四安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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