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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品牌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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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品牌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三方共同投资成立MONSTER咖啡酒吧品牌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品牌的成立品牌名称为:MONSTER中文名:哲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店铺地址为:南昌市红谷滩区世茂天城2栋01商铺经营范围:咖啡、酒水、甜点、简餐、聚会等,具体以工商部门允许的经营范围为准法定代表人为:
品牌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以各白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品牌、店铺资金及股份比例总投资:65万元(陆拾伍万元整)出资方式:现金方式各方投资比例及所占股份:
甲方:投资35万元整(参拾伍万元整),%乙方:投资10万元整(拾万元整),%丙方:投资20万元整(贰拾万元整),%甲方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作为管理股份给予甲方。最终甲方股份为55%,乙方股份为15%,丙方股份为30%。
甲乙丙三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将投资入股款
支付到三方共同制定的店铺资金账户(开户行:;账号:;户主:)三、职责划分甲方:负责店铺前期筹备工作、店铺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包
括监督品牌设计与品牌注册;装修设计与监督执行;家具、电器、物料采购;日常费用和员工工资的的支付;员工招聘与培训;广告营销宣传;菜单酒水单定制;制定经营计划,领导员工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并报告年度、季度、月度经营情况;产品制作;妥善处理投诉与建议,收集各类数据及客户信息反馈,
保持与乙丙双方的良性沟通。筹备阶段所有有关费用(交通费、关系费用等)甲方有权使用店铺账户的资金
乙方:负责辅助工作、吧台工作及后勤工作。包括随时协助甲方执行各项事务;吧台产品研究与制作;店内后勤与外送。对于甲方的工作有督导和建议的权利。
丙方:不直接参与店铺经营与管理,对于甲乙双方的工作有督导和建议的权利。
四、利润分配:
店铺白正式开业经营之日起,每个月的总收入除去经营成本按三方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若营业状况不佳或需调整分红时间应提前半个月三方协商同
吉息、O五、资本及股份变更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若因店铺发展需要或其他合理原因,需扩大或缩小资金,需经三方同意,按照股份比例补充或返还资金,无法补充方可转让相应比例股份与其他股东,被转让人应承担此部分资金。若需加入其他股东,需经半数以上现有股东同意,并以不得少于10000(壹万元整)元/股购买股份。
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出白或部分出资,股
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人额出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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