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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籍管理制中专学籍管理制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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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籍管理制度中专学籍管理制度范文中专学籍管理制度中专学籍管理制度范文
为提高水平,维护中专学生的合法权利,应制定标准的中专学籍管理。下面为大家了有关中专学籍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学生日常行为标准和职业道德行为标准进展考察评定,各学期操行评语和毕业鉴定要填入学生手册。学业成绩和操行评定要记入学生档案。
第九条: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时,必须经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批准缓考,擅白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考核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者,经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时机。考试作弊者,应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条:实习(教学实习、生产实习和结合专业的生产实践劳动)应进展考查,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根据实习目的、要求,考查学生的实际表现评定成绩。
第十一条:凡考试、考查不及格的学生,均可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补考,-次补考的成绩超过60分的,一律按60分计,并注明“补考”字样。
第十二条:体育成绩应按照〈〈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要求进展评定。
第十三条:系(院)及联办单位要组织学生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需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考。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第四章纪律考勤
第十四条: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
第十五条:系(院)及联办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制度。学生上课、白习、实习、实验、公益劳动、集体活动、军训等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对无故早退、迟到者要给予批评。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一周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制止学生抽烟、酗酒;上学期间不准谈恋爱。
第五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七条:职业中专学生每学年修完教学方案规定的课程,经考核成绩及格者或只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准予升级。
第十八条:非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经补考后仍有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可随班试读,学年完毕时需要再补考一次
第十九条:在同一学年内,经补考后,累计仍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级。凡须留级的学生,假设本专业无后继班级,可保存学籍一年,一年后,假设仍不能升级者,令其退学。
第二十条:学生留级超过两次者令其退学。
第二^一条:毕业学年学生不准留级。
第六章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二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或请假缺课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两个月或跟原班学习确有困难者,可准予休学或令其休学。
第二十三条:学生休学,要递交休学申请书(因病休学的学生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存。
第二十四条:学生休学,以一年为期,学制为二年的,一次为限。
第二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后,应及时申请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逾证明),经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查批准后复学,随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或服从学校安排。逾期不申请复学者按白动退学处理。
第七章转学与转专业
第二十六条:学生一般不得转专业。对个别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转换专业的,须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同意后,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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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