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师资函〔2014〕3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
和幼师国培培训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皖教师资函〔2014〕3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
和幼师国培培训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4〕1号)有关要求,根据我省2014年“国培计划”规划和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的项目设置,现就做好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培训对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范围
为切实扩大培训受益面,基本实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全覆盖,并兼顾城市薄弱学校,我省2014年“国培计划”重点关注未曾参加“国培计划”培训的教师,特别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西部项目的培训对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和管理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成员等。幼师国培的培训对象包括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和园长等。
二、培训对象遴选
培训对象名额分配充分考虑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国培计划”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细化培训对象资格条件,原则上采取单位推荐和学员自选相结合的方式,遴选条件符合、参训积极性高的学员参训。各项目培训对象遴选条件要求见《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附件1)。
各市、省直管县和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按照《培训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2)的指标,改进选派程序,等额遴选学员,将培训对象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三份,报送安徽省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各类项目学员信息报送截止时间: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含幼师国培转岗教师培训)为7月11日,远程培训为7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省直管县教育局师训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全面动员,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教师〔2013〕8号),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培训对象遴选任务,按时、准确、完整地填报培训对象信息。有关高师院校、培训机构负责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短期集中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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