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PC 分包管理 、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 计划分包项目为: ①河道清淤②新建堤防工程③老旧堤防改造④老旧堰坝加固⑤新建堰坝施工⑥廊桥施工⑦水利博物馆建筑⑧管护用房建设 、分包范围①河道清淤分包范围主要包括各堤段新建后需清除现有河道的淤积物、杂草、乱石及沙丘, 对河道进行清淤整治。②新建堤防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堤防测量定位、堤防基础处理、堤防结构主体施工、堤防主体材料采购。③老旧堤防改造主要包括老旧堤防破损部位拆除外运; 修复部位结构施工; 主材采购。④老旧堰坝加固主要包括老旧堰坝破损部位拆除外运;堰坝主体加固处理。⑤新建堰坝施工主要包括新建堰坝测量定位;围堰导流;堰坝基础施工;堰坝主体施工;堰坝功能性设备安装。⑥廊桥施工主要包括廊桥测量定位;廊桥基础处理;主体施工;装饰装修。⑦水利博物馆主要包括水利博物馆测量定位;基础处理;主体施工;屋面施工;装饰装修。⑧管护用房主要包括管护用房测量定位;基础处理;主体施工;屋面施工;装饰装修。 、分包商确定的方式和招投标管理 工程分包范围我公司在履约的在建项目中计划把几项需要专业技术较强的分项工程进行专业分包;个别分项工程需要在当地寻求劳动力,进行劳务分包。我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施工,主要指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工程分包要求①、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②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③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 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④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联合体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⑤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公司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⑥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⑦必须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我公司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⑧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情分包。⑨公司经营部是本工程分包的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本工程分包的管理工作,本工程其他相关部门物资采购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办公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公司规定参与工程分包管理工作,并对工程分包管理程序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分包的审批管理①工程分包的常规审查和批准权限。工程项目所有的工程分包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经联合体公司法授权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②工程分包常规审批事项有: 1 、工程分包立项(许可与否);2 、确定分包商; 3 、签订工程分包合同。③工程分包特别事项的审批。 a、受条件和市场情况所限, 难以采用市场竞争方式选择分包商而又需进行工程分包的; b 、工程分包合同价格与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相比超出承包合同价; c 、工程施工确实急需先引入分包商,而后补签工程分包合同的; ④就各事项的审批,经营部应分别填制工程分包立项申请表,选定分包商审批表及分包商资质审查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特别事项报审表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上述表格格式由经营部规范。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及其它有关部门参与。各部门负责人审查后签字确认。立项审查通过,由经营部上报本工程项目经理。经营部备案保存。 分包商的选择和招投标管理①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 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a 、发包方确定选择分包方式; b 、发包方招标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c 、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d 、分包方投标或竞标; e 、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f 、发包方定标; g 、正式确定中标者的审批。选择分包商工作由经营部组织,经营部经理负责。②选择分包商的市场竞争方式主要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招标和协商议标等。上述方式中,原则上应采用前两种招标方式,尤以邀请招标为首选方式。对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施工作业分包, 可选用询价招标方式, 选择几个合格分包商,由其报价竞标。条件具备的,可选择分包施工中信誉和业绩良好的几个分包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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