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广播村村响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一新晨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县域广播“村村通”制度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 践,中央政府不断增强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导向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为宣传舆论的“最后一英里”开辟了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为保电视工作的县领导CPPCC为副
组长。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金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张艳萍县委宣传部分管副局长,也是
办公室主任,而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媒体中心主要负责人(县广播
电视台)也是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对广播“村声”的考核。
(2 )乡、村(社区)掌握智能短信广播密码的人员由乡、村(社区)
确定,但需报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
(3)为保证广播节目的安全性。播出内容经县金融媒体中心(广播
电视台)签署后执行。直播延时8秒。
(4)加强县级广播电台的治安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广播中
心机房。
⑸加强广播电视法律法规宣传和广播设备维护管理,严厉打击
破坏广播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五条乡镇广播安全
(一)成立“村村通”广播安全播出领导小组,以乡党委书记为组
长、宣传和政法工作负责人为副组长、派出所为成员单位,负责辖区
内“村村通”广播的安全播出工作。
(二)除召开广播会议、广播通知、发布紧急信息外,不得运行自
己的广播节目。
(3)智能短信广播的授权用户由乡镇推荐,报县广播电视安全播
出领导小组批准。
(4)制定广播设施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处理
广播设施损坏事件,严厉打击破坏广播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发生重大安全播出事故时,必须向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领导 小组报告。
第十六条村级安全广播
(a)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负责安全广播,村广播管理员负责
维护和管理广播。
(二)除召开广播会议、广播通知、发布紧急信息外,不得运行自 己的广播节目。
(3)加强安全播出管理,落实管理和保护责任,严格防止非法播
出。
(四)如遇广播设施设备损坏或安全播出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 乡镇广播安全播出领导小组报告。
第六章广播“乡村圈”的资金和管理
第十七条县广播“村环”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由县财政和金融媒体 中心制定专项措施,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乡镇、村(社区)广播“村圈”运行维护经费以乡镇为单 位,经县财政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核算,县财政批准后方可拨付 ,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乡镇、村(社区)广播“村圈”日常维护和维修设备,由 县金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集中采购,以乡镇为单位配送。
第七章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县金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职责
(一)履行县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责,加强广播队伍建设,加强广播
运营管理,加强安全广播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制定无线电“村环”运行维护管理考核细则,实施监督管理 的乡镇、村(社区)。
⑶搞好“村村通”广播节目,弘扬主旋律,更好地为县政府和 县人民服务。
(4)完善和实施安全播出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播出。
⑸及时排除中心机房和传输系统设备故障,确保“村环”广播
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严禁随意停止播放“村响”,确保广播节目信号。的正常播
(七)负责全乡、村(社区)''村圈”广播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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