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地税献一策
理顺纳税服务机构设立,合理设立办税服务场合?一、纳税服务和办税服务厅的基本内涵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我为地税献一策
理顺纳税服务机构设立,合理设立办税服务场合?一、纳税服务和办税服务厅的基本内涵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税收来自于纳税人的收入和所得,并用于国家为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国家成为公共产品的供应商,而纳税人成为国家的顾客。因此,为纳税人提供优良的纳税环境也就成了国家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税务机关应当想方设法让纳税人知晓税收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提供以便快捷的服务,同步注重尽量减少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所承当的成本 涉及时间和金钱 ,实现纳税成本最小化。这就是纳税服务最本质的意义。
办税服务厅作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平常税务事宜和提供纳税服务的场合,是税务机关平常税收征管的前沿,是连接征、管、纳各方的重要枢纽是纳税人检查税务机关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窗口,部门形象最直接的展示和体现。加强原则化办税服务厅建设,是目前有效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核心任务,是构建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于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谐征纳关系、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纳税服务观念亟需转变。
一是纳税服务观念还不够强。近年来,税务机关和干部偏重于管理和执法,忽视纳税服务,没有将其提高到法制化的层面。二是征纳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存在着管理者和被管理的不平等关系。三是税务机关管理理念存在过错推定。把纳税人设想为偷税逃税犯,不相信她们可以依法自觉纳税。
二 纳税服务体系不健全。
一是是机构不完善。西方各国大多成立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机构或针对纳税人需求调节了纳税服务机构。譬如,美国《联邦税务局再造和改革法案》规定,设立上诉办公室和纳税人服务局;澳大利亚联邦税务局设立相对独立的投诉服务部;新加坡税务局设有纳税人服务办公室;韩国的每一种区税务局均设有纳税人律师服务中心;等等。目前海南地税系统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导致税企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渠道,沟通不畅;二是考核无制度。纳税服务仍然停留在抽象的概念表述阶段,内容不明确,原则不拟定,因此尚未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形成一套从可行性分析、决策
我为地税献一策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