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水电费用公摊的通知范文
尊敬的( 小区名称 )业主:
为方便(小区名称 )生活,应广大业主要求,物业中心经过多方协调,( )市水务、电力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在我小区
小区水电费用公摊的通知范文
尊敬的( 小区名称 )业主:
为方便(小区名称 )生活,应广大业主要求,物业中心经过多方协调,( )市水务、电力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在我小区开通了相应的收费业务代办系统,目前正在试运行中。该系统为业主提供水电费、电话费(含手机、固话、小灵通话费)代收便民服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办理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办理地点:物业管理中心(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特此通告
(小区名称)物业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尊敬的( 小区名称 )业主: 为方便(小区名称 )生活,应广大业主要求,物业中心经过多方协调,( )市水务、电力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在我小区开通了相应的收费业务代办系统,目前正在试运行中。
该系统为业主提供水电费、电话费(含手机、固话、小灵通话费)代收便民服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办理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办理地点:物业管理中心(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特此通告 (小区名称)物业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公共场所用电,.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公共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31 11: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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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中央、部队、省属驻穗物业管理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通知》(粤价
[11017]24号),现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中有关公共水、电费用的分摊问题通知如下:
一、往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办公及生活等自用水、电,必须单独设置计量表,其
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二、小区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
饰等用水用电,其费用均由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住(用)户分摊。
三、小区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益列支,不得向住(用)
户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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