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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心理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心理咨询行业管理办法.docx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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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心理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心理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心理询问行业管理方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北京市心理询问行业管理方法,欢送阅读!
  北京市心理询问行业管理方法完整版
  第一章 总那么 )有供应心理询问效劳的固定场所。房屋布局能够满意心理询问效劳私密性的须要,有至少一间候诊室、两间可分隔的询问室和一间测查室;室内陈设要满意心理询问的根本要求。
  (四)具备必要的心理测查设施、心理测量工具和电脑等硬件设备。



  (五)有两名以上专职心理询问人员,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心理询问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资格或相关专业(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有健全的制度与标准。在心理询问效劳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心理询问的工程、价格、流程与监视投诉电话,与求询者签订合同,做好询问登记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 心理询问机构可从事个人询问和团体询问,可通过电话、信访、互联网等形式开展心理询问活动。
  第八条 心理询问机构不得从事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的心理学证明。对超出心理询问范围的求询者,须转介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
  对因违反上述规定,对求询者造成心理障碍、精神疾病诊断或(和)治疗延误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 心理询问机构应建立健全督导体系,遵照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接着教育。
  第十条 心理询问机构应当妥当保存求询者的有关资料,保存期限自受询之日起三年。
  第三章 心理询问从业人员



  第十一条 心理询问从业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从事心理询问效劳:
  (一)具有心理询问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从事临床心理询问与治疗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精神卫生或临床心理专业技术职称,或承受过系统的心理询问专业训练并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
  (三)从事应专心理学教学科研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二条 心理询问从业人员应造就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重求询者的权利,不能在询问期间与求询者建立询问关系以外的任何关系,遵守为求询者保密的制度规定。
  第十三条 心理询问从业人员应遵守由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心理询问效劳行为标准》。
  第四章 监视管理
  第十四条 心理询问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承受有关行政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心理询问机构主体资格的监视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心理询问机构人员执业资格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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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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