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及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拟选择部分乡(镇)进行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支持农村幸福院项目管理办法》及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拟选择部分乡(镇)进行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ﻭ 一、指导思想 ﻭ 按照“政府支持、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的原则,、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卫生室、农村文化大院建设相结合,有效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增强农村养老服务功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二、工作目标 ﻭ 从2018年起,以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试点为引导,全面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达到14个,覆盖全区70﹪的行政村,力争100﹪。逐步拓展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以及短期托养等服务,努力实现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目标。
三、建设单位条件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调试重视,确保投入一定资金比例; ﻭ (二)留守老年人、独居老人较多,且居住相对集中;
(三)行政村或自然屯有建设积极性并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
(四)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建设。 ﻭ 四、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 ﻭ 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可根据各地实际采取改建、扩建、新建、租凭等方式建设,每个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的建设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00平方米,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确定基本功能区,为老年人提供以下服务:
(一)日间照料室。对日间家里无人照料的自理老人、在农村养老大院提供日常服务,包括为老年人提供看护、学习、娱乐、聊天和文体活动等服务.
(二),与农村养老服务大院有效衔接,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ﻭ (三)配餐、就餐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就近、上门送餐等服务。 ﻭ (四)短期托养。对独居、空巢、独立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可根据本人和子女意愿,签订相关协议,入住有托养条件的农村养老大院集中居住,短期托养。 ﻭ 五、实施步骤 ﻭ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1月至3月)。深入部分乡(镇)村进行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各乡(镇)要制定建设改造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做好项目选址及相关工作。
(二)建设选定阶段(2018年4月)。在调研考察和各乡)(镇)报的基础上选定建设单位。经研究确定,乡村、镇村作为2018年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单位,各乡(镇)可结合实际自行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工作。
(三)建设启动阶段(2018年4至6月)。建设单位选定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的具体村,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时间进度和相关要求,指导村屯开展工作、落实建设资金、配备设施器材。并报送省、市民政部门。 ﻭ (四)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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