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新政细则
根据国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规定,为进一步增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提出了有关广州房产新政的意见。下文就是XX收集整顿的资料,请参照!
最新有关广州新政细则
一、严格实行限行为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筹划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严肃打击开发公司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信息广告服务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
从严查处各类住房骗购行为,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的商品住房项目,责令房地产开发公司整治;购房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公司要和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责令停业整顿,并严肃解决有关负责人;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五、防控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证专项用于工程建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均要严格实行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房地产信贷政策,严把房贷业务真实性、合规性,防控金融风险。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收取房款、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严禁互联网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严肃整治房地产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严禁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对公司开发贷款、高杠杆、高负债要全面清查,严格监管。
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认真贯彻人才绿卡制度,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住房支持机制。进一步扩大公租房覆盖面,多渠道筹集城乡中档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乡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逐渐解决其居住困难。哺育发展租赁市场,积极推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七、对的引导舆论
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状况,稳定市场预期。对各类机构及个人运用多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制造、传播谣言的,由公安、网络信息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坚决给查处。
八、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录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市金融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人民银行、银监局等单位参与,各司其责,切实贯彻各项工作措施。市、区加强联动,各区政府要贯彻属地管理责任,全面监管,保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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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购房资格认定的有关原则
如何认定与否为我市户籍?
1. 购房人家庭成员为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家庭成员之一为我市户籍的,视为我市户籍居民家庭;
2. 购房人持我市集体户口的,凭本人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记载的发证机关坐在地作为与否我市户籍的根据;
3. 购房人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不含本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原则上视同为我市居民。
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如何认定购房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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