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发布的通知3篇
发布的通知 篇1
一、 调剂原则
参照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
二、学费及奖学金:
依我校的国家安排内全日制硕士探讨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凡录用至我校的国家安排内全日制硕士探讨生均享受“探讨生学业奖学
金”。
(1)一年级探讨生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探讨生设立一等奖101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20xx元/年·人。硕士探讨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数仅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高校的非在职考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1%,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用的“101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1015”、“211”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果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二本及以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1015”、“211”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果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果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探讨生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探讨生设立一等奖101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6000元/年·人。二、三年级硕士探讨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0%、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果评定,二、三年级分别按第一、二学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发布的通知 篇2
依据甘肃省有关部门通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从20xx年元月份起增加在职职工岗位津贴及离退休生活费的政策,经学校探讨确定,我校从20xx年1月份起执行此项政策。在职人员岗位津贴详细标准是在20xx年7月1日的标准上增加一倍,即省部级从200元/月增至400元/月,地厅级(正高职)从160元/月增至320元/月,县处级(副高职)从120元/月增至240元/月,科级及以下(中职及以下)从80元/月增至160元/月。离退休人员增发的离退休生活费为本人退休时职务对应的标准乘以本人退休时享受退休费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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