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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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规则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评分规则
基础指标包含年纪、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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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评分规则
基础指标包含年纪、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纪
年纪指标最高分值 30 分。本项详细积分标准以下:
持证人年纪在 56-60 周岁,积 5 分;年纪每减少 1 岁,积分增添 2 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 110 分,持证人依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获得的被国家认同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取积分。本项详细积分标准以下:
(高职)学历,积 50 分。
,积 60 分。
,积 90 分。
,积
100 分。
,积
110 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术等级指标最高分值 140 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时期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术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符合,可获取积分。本项详细积分标准以下:
,积 15 分。
,积 30 分。
,积 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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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
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 100 分。
,积
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赐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术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致直社会宣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每满 1年积 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员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署劳动(聘任)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本市工作及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照。
第七条(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包含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当地就业、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郊外要点地区、整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赏、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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