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职业大学文件
黎大〔2012〕56 号
黎明职业大学
关于表彰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各系、部(处、室):
为了鼓励先进,弘扬优良学风,激励毕业生同学努力进取,全面成才,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黎明职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黎明职业大学鑫五洲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黎学[2012]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原则,在各系推荐、公示,学工部审核的基础上,经学校批准,决定授予郭燕旭等119位同学“黎明职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授予戴雅蓉等24位同学“黎明职业大学鑫五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现予以公布,以示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毕业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刻苦钻研,争取更大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并号召全校应届毕业生以优秀毕业生为榜样,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艰苦创业,立志成才。希望全校大学生向优秀毕业生学习,志存高远,刻苦求知,努力提高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优秀接班人。
附件:1、黎明职业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2、黎明职业大学2012届“鑫五洲优秀毕业生”名单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此件公开)
主题词:表彰优秀毕业生决定
抄送:校领导。
黎明职业大学办公室 2012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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