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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宪法意识的两点思考的论文.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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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宪法意识的两点思考的论文.doc浅谈宪法意识的两点思考的论文论文关键词:宪法意识公民权利依法治国权利保障社会保障论文摘要:法有三个层次:观念中的法、作为文本的法以及行动中的法。在这三个层次中,对人的行为影响最大的便是观念中的法。宪法意识的培养,便旨在以公民个体为单位,将宪法文本申的民主人权理念转变为指导公民日常行为的权利意识。这对宪法秩序的建立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宪法观念——宪法——宪法意识在此先借用美国一位学者所作的赋有哲学意味的表述: 若无消失之物,就没有过去的时间; 若无将至之物,就没有未来的时间; 若无现存之物,就没有现在的时间。对于宪法意识,笔者不想考究它自哪个年代源起,它的出现必然是与“权利”、“民主”、“人权”等思想的萌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因为宪法意识同样也具有法律意识的一般性特征. 在此,用笔者对这位美国学者所表观点的理解来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宪法意识自它出现后,肯定是没消亡过的。人们分出近代、现代与当代,单从宪法意识本身出发,只是因为其内容在不同年代有了些变化,但这是由不同时代的人所具有的不同民主诉求所决定的,在概念上,仍可统一表述为宪法意识。其实,作“宪法观念要先于宪法而存在”的论证,其论证价值并不在于证明理论本身的正确性,而主要是为了引出下面一对关系—宪法与公民宪法意识的培养之间的关系。其实只要对“宪法观念—宪法—宪法意识”略加分析,便不难发现其中蕴藏着的一个矛盾: 既然是公民先有了宪法观念后才出现的宪法,那为什么现在仍需培养公民的宪法观念( 宪法意识)呢?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想通过一个简图予以解答。.cOm 如下: 根据此图,首先可以确定的是:(1) 宪法观念是当时社会多数人所作的群体意识反应;(2) 各国所制定的宪法从文本上体现了具有立宪诉求的多数人的意志—人民的意志;(3) 实现宪法“保障公民权利”这一核心价值的根本途径只能是努力培养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其中也有不确定的内涵:(1) 多数人的宪法观念在宪法制定以后似乎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2) 宪法—宪法意识”是不是在时间上也要走“宪法观念—宪法”那么长一段路呢? 通过对这些有效信息的提取,可以就“确定”与“不确定”之间的联系,得出如下结论,亦作为前面所提“矛盾”的解答: 1. 宪法观念的内涵很广,既包括权力分立、建立民主共和制国家的“结构性”诉愿,也包括公民对电身权利的追求。而一国公民在宪法制定之前,主要面对的是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 要破除这些障碍,关键在于国家实现权力的分立与制衡,通过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构的相互牵制,使人们免受“极权专制”、“列强凌辱”及“剥削压榨”之苦。苛刻点说,当时的人们觉得只要能够维持生存、有个安身的环境就足够了,这在现代人权列表中,是最低等的要求。公民“诉求”的单一性必然造成其自身权利意识的淡化。所以,当他们推翻封建统治、建立现代民主制国家后,原来社会多数人的意愿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其“结构性”的宪法观念也就没多大实际意义了,从而便慢慢消失了,对后人的观念意识也无多大启示性的影响。 2. 由于前述宪法观念在内容上的不完整性,故受其指导所产生的宪法文本,必然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显得“毫无力气”,甚至出现内容缺失。学界常宜扬“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可如何保障?即使从现行宪法文本中也找不到相应规定,更不用说学者们的“束手无策”。这种形式上的“保障”一旦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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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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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