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品牌的广告传播
发表时间:2003-9-5
一、烟草广告概说
(一)什么是烟草广告
烟草广告就是通过付费的方式,用一定的媒介将烟草企业或产品信息传向受众的宣传活动。烟草广告的类型很多,有烟草公益广告、烟草形象广告、烟草品牌广告、烟草产品广告、烟草销售广告等等。从形式上看,烟草广告也有很多:有烟草图像广告、烟草文字广告、烟草声音广告、烟草表演广告等。从刊登广告的媒介看,有多媒体、电视、广播、报刊、电话、宣传小册子、传单、灯箱等。一切可以传播烟草信息的媒介都可作为烟草广告媒介。
就效果而言,目前最为有效果的当为电视广告。因为电视广告具有较强的视觉和听力刺激,更重要的是目前大多数人的生活中离不开它。电视至少在中国是大多数人的娱乐方式,所以电视具有良好的覆盖率和传播效果。
相较电视广告而言,多媒体广告具有可以反复收看并可下载的优势,表现出更大魅力。受众不是被动地看广告而是可以主动地有选择地看。对做广告的人来说难度大了,但也使广告更加精细化,能精确地统计多少人看,什么人在什么时间看,广告访问率有多高,覆盖面有多广;它比电视广告具有更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广告传播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真实性、目的性、时效性、承诺性。
(二)烟草广告传播切忌越轨
虽然可以说,广告宣传是烟草企业宣传扩大影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手段,但是,由于我国对此类广告有严格规定,所以,切不可出轨,否则可能得不偿失。
下面就是一个广告违法的真实案例。
2001年,由内蒙古日报社、云南某卷烟厂在《内蒙古日报》开办的竞赛活动中,出现了烟草商标徽记,并宣传烟草企业名称、烟草品牌、企业形象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18条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工商部门对此给予了严肃处理。
(三)烟草广告审批需提交文件
烟草广告的审批十分严格,审批必须要提交的有七个文件。
;、广告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二、烟草广告可以利用的空间潜力巨大
无数事实证明,古人所称的“酒好不怕巷子深”,在当代信息社会已不合时宜。在当代社会,要成为知名品牌,必须大力宣传推广。而广告作为一种最直接的手段,不能不加以利用,烟草品牌构筑离不开广告传播手段。
然而,自第36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关于“吸烟有害健康”向全世界公开忠告和禁止各类烟草广告的消息传播后,我国也从1995年2月1日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从法律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烟草广告的内容及活动准则。标志着我国烟草广告的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但这也给烟草广告戴上了“紧箍咒”,使烟草品牌的发展与广告传播受到了制约。
几年来,烟草界同仁们经过不断探索和努力,使烟草广告的宣传正以新的选择、新的形式、新的面貌出现在大众面前。但总的来说,烟草广告的宣传只能是“钻夹缝、走边缘”,在“曲线运动”中发展着。这种发展又是很艰难的,有时又是进退两难的。因此,在这种条件下,烟草广告还能不能做大、做强?则是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
不管怎么样,妨碍有多大,我们要使烟草品牌发展,就必需多想办法,充分发挥广告传播的宣传优势。尽管烟草广告的发布受诸多条件的制约,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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