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财政部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国税发〔〕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 条例》,特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还或免征规定如下八 ''b5E2R篇2只 jF ・出口企业如发生撤并、变更情况,应于批准撤并、变更之日起
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或变更退税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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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
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
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
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
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十三、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
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并提供办理出口退税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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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稽核签章后,再报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市
十四、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必须书
(一)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正
克务机关和银行(国库)签章的
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必须对销售明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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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专用税票”)0 6ewMy 6ewMy
与销售发票等认真核对后予以确认
退消费税的企业,还瓜
《税收(出口产品专用)
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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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外名 ▼
力票(税款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申请
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税票和销售明细帐,必须于企业
申请退税时提供。
(三)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货 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则上应由企业于申请退税时附送。但对少数出口 业务量大、出口口岸分散或距离较远而难以及时收回报关单的企业,经主管出 口退税税务机关审核财务制度健全且从未发生过骗税行为的,可以批准延缓在
没有提供的,应一律扣回已退免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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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期限内提供。逾期不能提供的,应扣回已退(免)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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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口收汇单证。企业应将出口货物的银行收汇单证按月装订成册并 汇总,以备税务机关核对。税务机关每半年应对出口企业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 物收汇单证清查一次。在年度终了后将企业上一年度退税的出口货物收汇情况 进行清算。除按规定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单的货物外,凡应当提供出口收汇单而
票、外汇收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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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出口货物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单: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出口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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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货物;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远期收汇而未 逾期的出口货物;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企业在国内销售货物而收取外汇的,不得计人出口退税的出口收汇数额
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
按月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她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 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税票、外销发票和销售货物发
外销发票必须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 长签名方可有效。
十六、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 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 供已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
修理修配发票、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人凭证。其应退税额按照
零部件、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计算。0丫5以0丫5以
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后委托生产企业修理修配的,在修理修配 的货物复出境后,应单独填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生产 企业开具的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贸企业开给外方的修理修配发票、修 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外汇收人凭证。其应退税额按照生产企业修理修配
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税额计算。
十七、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
材
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购进
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外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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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
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I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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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利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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