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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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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doc试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摘要一、析题主要介绍了侵犯财产罪,它是一种单纯着眼于财产的价值,并以之作为实现犯罪目的的直接手段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和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至于犯罪对象,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对之直接施加影响的,并通过这种影响使某种客体遭受侵犯的具体人或物。二、. 编辑。 1. 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物。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一定的财产,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至少必须具有主观价值。 2. 访犯罪对象必须具有相当的价值。成为侵犯财产罪对象不仅有质的要求,还有量的标准。 3. 该犯罪对象必须专属于特定的主体。某具体的物之所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最根本的是该物的所有权或占有权状态被非法地改变。三、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的个别性问题 1. 有关违禁品的问题。违禁品就是民法中的禁止流通物,指依法不得参与民事流通的物,如我国法律规定矿藏、水流等自然资源为禁止流通物。 2. 有关不动产的问题。不动产作为财产的一种,完全可能符合本文所列的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的三个条件。 3. 有关赃物的问题。理解赃物可以有两个角度,一是从物的取得, 《辞海》持此种角度,认为赃物是指贪污受贿或盗窃所得;二是从物的占有关系上讲,我们可以将赃物理解为所有的其占有关系受到法律积极否定的物。本文中,笔者根据论题的特殊性,采取后一种角度,即赃物是处于占有人无权占有并且法律有明确排斥此种占有的物的存在状态的物。四、财产罪的犯罪对象的研究意义。正如恩格斯曾指出的“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结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刑法学在研究侵犯财产罪,以及刑事司法实践在适用侵犯财产罪各罪时,也必须着眼于刑法所保护的合法关系所体现于的具体的各种犯罪对象。只有这样,才能更能更准确地把握犯罪客体的存在和定罪量刑。一、析题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从语言的角度来讲,是一个名词短语。要明确界定它,必须先准确把握何谓侵犯财产罪,什么又是犯罪对象。由于笔者本文的思路是对立法现实,即对现行刑法典中的规定进行分析,所以这里的侵犯财产罪就是指的刑法典分则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它是一种单纯着眼于财产的价值,并以之作为实现犯罪目的的直接手段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和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至于犯罪对象,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对之直接施加影响的, 并通过这种影响使某种客体遭受侵犯的具体人或物。( 1 )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实际上就是通过犯罪对象来侵害社会关系或社会秩序的过程。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与犯罪客体之间的中介,在故意犯罪中,它也是犯罪行为与犯罪目的间的中介。在犯罪构成体系中,它与犯罪客体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前者是具体的人或物,而后者则是由这些人或物所体现的社会关系,两者是一种承担者与被承担者、现象与本质间的对应统一关系。结合而言,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就是指侵犯财产罪犯罪主体通过其行为所直接占有或破坏的财产。它是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客体的物质承担者,也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最集中的表现。在侵犯财产罪中,各具体的犯罪类型只是行为主观或行为方式的区别,而犯罪对象上,却都存在着一致性。也就是说,就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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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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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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