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谐音双关: 诗“兴”义探赜一隅最早提出“六诗”的是《周礼· 春官》,“六诗”中含比与兴。《毛诗序》改“六诗”为“六义”,对“六义”中的风、雅、颂作了解说, 对另三项——赋、比、兴却置而不论。汉代的郑玄对比兴有所阐释, 他说。“比者, 比方于物也。兴者, 托事于物”(《周礼· 大师》注引) 。其后, 研究比兴者历朝都有。刘勰曰:“比者, 附也; 兴者, 起也”(《文心雕龙· 比兴》)。唐孔颖达谓“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毛诗正义》)。北宋李仲蒙则说“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 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胡寅《与李叔易书》引) 。这些讲法都说中了比与兴的一些特点, 但还不够完备圆通。直到南宋的朱熹,才总结前述诸家的看法, 提出了虽然尚待完善、但却流传广远又颇有影响的说法:“比则取物为比,兴则托物兴词”(《楚辞集注》); 而他在《诗集传》里给比与兴下的定义则流行了近八百年。他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 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朱氏释“兴”的典型例子是《周南· 关雎》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兴起“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之句)和《周南· 桃夭》篇的“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兴起“之子于归, 宜其室家”句)。两例的“引起”, 均聚焦于 2 “他物”与“所咏之词”在形态、状貌或情境(均属内蕴)方面的某种类似,此即能以“引起”的根据,是朱氏“兴”义观的核心。窃以为,朱熹对“兴”的解释在一般情况下是对的,但不能覆盖所有的兴句。比如《王风· 黍离》, 开篇四句:“彼黍离离, 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朱熹谓是“赋而兴也”。说“赋”是因为抒情主人公“所见黍之离离与稷之苗”, 系叙写;说它也是“兴”,则只讲了“以兴行之靡靡,心之摇摇”。何以能兴起此情呢? 朱氏没有详说, 读者也就难以看出“他物”( 黍稷离离之“苗”)与诗人之“情”(“靡靡、摇摇”)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有些学者说这种“兴”“只是发端起情和定韵”,是“不可以理义求”的①,是与“本义没有干系的趁声”②,“这个起头也许合下文……完全没有关系”③。既然如此, 朱氏关于“兴”的定义不就遇到考验了吗? 带着这样的困惑, 笔者详考了国风中一些看似“不可以理义求”的起兴,发现它们与要引出的“情”并非没有意义上的联系, 只不过隐藏得较深, 不易一眼看穿罢了。它们通常有两方面的作用: 一是“定韵”, 即在音韵上造势, 与下面的韵字相叶; 二是“起情”——运用谐音双关的手法, 以起兴句末一字的谐声字( 音相同或音近似) 暗示全章的诗情, 从而给一章诗 3 定调定色。沿着这一思路分析《黍离》诗的兴义, 就有全新的境界了( 定音叶韵的作用不再细析)。首章第二句的“苗”字, 实与“眇”字谐音(“苗”、“眇”在上古音系统中均为明母、宵韵字, 只不过“苗”读平声,“眇”读上声而已④)。“眇”义“目盲”,盖以形容混茫眇昧的精神状态,表现主人公的极度伤心,以之兴起“行迈靡靡,中心摇摇”,这是非常自然贴切的, 而且给首章诗笼盖了目眇心摇、使人无限伤心的气氛。第二章的兴字“穗”实与“碎”字谐音( “穗”的上古音,系邪母脂韵,而“碎”是心母微韵,皆入声。据王力“脂微合韵”说, 二者读音极近似) 。该章盖以“心碎”为兴,引出下面的“中心如醉”也。第三章的第二句是“彼稷之实”,“实”谐“失”(“实”、“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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