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五四推优
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3学年重庆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科协、青协、学生社团: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阔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奉献。
4、“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决、团结协作、以身作那么,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那么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那么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1〕坚持党的根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
〔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根底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6、“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1〕坚持党的根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
〔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
〔3〕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根底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根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根底,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全班前15名。
8、“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根本理论、根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效劳社会,从事志愿效劳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效劳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奉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三进三同〞社会实践效劳、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效劳活动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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