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国有行内部成本控制的一种方法论
冯文强 彭钢 摘要: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国有行”)内部成本控制能力,是体现其经营效率、经营成果的重要方面,也反映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成果。从近几年的国有行运行情况来看,其在内制是在较好地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建立起来的,在内部审计体制的不断改进中已较好地建立了清晰透明的成本控制框架,并得到较好地实际执行。
(2)在内部审计成本信息统计时,通常会遗漏被审计机构在接待方面所承担的直接经济成本。事实上,被审计机构在接待方面所承担的直接经济成本量占内部审计成本总量的比例可能并不低。
(3)被审计机构在应对内部审计工作时,容易出现接待成本失控。由于审计发现和审计结论将直接影响被审计机构特别是相关领导人员的切身利益,被审计机构在接待方面有不计成本的冲动和激励,该现象的普遍存在,无形中不仅会严重影响内部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且往往使得内部成本失控,进而直接影响其内部成本控制总效果。
为提高经营效率,建议采取以下步骤和措施:
(1)由适当层级组织力量,全面统计近三年各级分支行在接待内部审计工作时产生的全部直接成本,其口径包括但不限于:用餐接待费用、住宿费用、娱乐费用、礼品费用,然后按照不同维度全面分析该项成本的结构和特点。
(2)确认该项内部审计成本量(N),制定总体优化方案并选取试点行。方案要点应该包括:①禁止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直接接待。②审计组工作期间产生的住宿、餐饮、交通及其他合理费用均由内部审计部门统一进行成本核算管理。③从上述试点地区内部审计成本确认量(LN)中拿出一定比例(P)直接拨付试点地区内部审计业务部门,用以提高审计人员薪酬福利水平、项目审计期间的餐饮、住宿、出差补助等标准。④建立信息反馈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把握优化方案试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并适时调整。
(3)在优化方案实施后,将总体内部成本控制水平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选定的基准年度对应指标进行对比评估。
(4)根据评估效果决定在全行推进试点方案的时间、进度和力度。
上述方案的实施,至少可以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提高成本控制效率,巩固并扩大全行经营成果。可以预见,该方案实施后,直接成本削减量即为“(1-P)N”,在推广至其他领域后,直接成本削减量将更为可观。
(2)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客观性,确保内部审计目标的实现。方案的实施,减少甚至避免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机构之间的直接关联,为审计工作客观性的保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经济基础,为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目标提供了有利条件。
(3)杜绝被审计机构的侥幸心理,促使其改善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效果。由于有了制度上的充分保障,被审计机构不再可能通过提高接待标准、赠送礼物等方式影响审计结果和结论,而只能通过不断改善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效果等合理方式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审计结果和结论。
(4)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削减总成本的同时,相应提高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待遇水平,降低了他们遭遇“人情关”“利益观”的可能性,势必会提升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内部审计岗位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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