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还是不拍
拍?还是不拍?2005年05月18日
2005年5月12日,厦门摄影记者柳涛成为“焦点人物”。他候拍的一个骑车人在暴风雨中碰到路上的水坑摔倒过程的照片,被各大网站转载,相关评论超过上万条。
有人夸他报道及时,更多的人谴责他守株待兔,“卑鄙”、“没公德”。一场关于“职业道德”和“社会良心”的争论,几乎将柳涛淹没。
受到这样质疑的,柳涛不是头一个。1993年,南非摄影记者凯文·卡特拍摄了《饥饿的女孩》:一个赤身裸体的小女孩匍匐在荒凉的原野上,不远处,一只兀鹰正盯着她。这张记录饥荒的照片为他赢得了1994年普利策新闻摄影奖;也招来无数批评,有人说他本身就是个捕猎者,是在场的另一只鹰。
获奖两个月后,他自杀了。他的遗书充满噩梦般的呓语:“心情恶劣……没有付房租的钱……我被鲜明的杀人、尸体、愤怒、痛苦、饥饿、受伤的儿童的记忆纠缠不休……”
很多人认为他死于无法平衡的“新闻职责和社会公德之间的尖锐冲突”。而读者长平却坚持,从遗书来看,卡特死于心碎,而不是(至少主要不是)什么“舆论压力”。
亲历和记录人间苦难,是摄影记者的职责,同时也是一种煎熬。
这种煎熬出现在1971年孟加拉的达卡。美者霍斯特·法厄斯拍下孟加拉游击队员慢慢挑死被俘虏的东巴基斯坦平民。“我的手颤抖得厉害,以至于无法更换胶卷……把发生的这些报道出去是我们的职责。”
这种煎熬出现在1963年的越南的西贡。记者马尔科姆·勃朗尼拍到了一个和尚在街头自焚的全过程。这也引起了争议:作为一个普通人,只要冲上去,把汽油瓶踢掉,就能阻止这一政治殉道行为。可是他没有。“因为我是记者,只是目击者,不是由我们去当审判官,职业可以凌驾于道义之上。”
18709人参加了某门户网站上柳涛候拍事件的调查。在回答“你认为记者的角色应是怎样的”时,%的人认为职业素质重要,%的人认为社会公德重要,%的人认为“很难平衡”。
拍?还是不拍?这确实是个问题。
某大报社招考摄影记者出过一道考题:作为摄影记者,看到有人落水,在何种情况下你可以拍照片?在何种情况下不能拍照片?
或许美国人维珍尼亚·萧可以给出一个完美答案。1953年,她在一座大桥上目睹前车撞坏栏杆并燃烧起来,车头则挂到了桥面下。同伴们用绳索把司机吊起来时,她跑到对面的山丘上,拍下救援镜头,并赢得了次年普利策新闻摄影奖。
“其实没有惟一的标准答案。”出题的摄影部主任说,但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如果就你一人在场,想办法救人比拍照更重要。
考生们的答案五花八门,有人说,如果落水者是我亲戚,我就救人,如果是陌生人,我就拍照;也有人说,无论如何都坚持拍照。当然,这些人都没有进入下一轮。这道考题测试的,是职业道德的那根底线,是人性,是良心。
正因为有这根底线,卡特按下快门后,赶走了兀鹰;正因为有这根底线,柳涛拍完摔倒的行人后,找来一个提示牌放在坑边。
著名摄影记者贺延光并不认为柳涛的做法超越了那根“底线”。“如果这坑足以使人致命,而记者还在那里候拍,就不应该了。一个成熟的摄影记者,不仅应该知道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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