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核心是依宪治国
欧芃凡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决定》突出强调了加强宪法实施在全面推
依法治国核心是依宪治国
欧芃凡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决定》突出强调了加强宪法实施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业中的地位和权威,重申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Key: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1 依宪治国是历史的选择
回顾新中国的法治历程,1949年新中国成立,党领导人民构建了以"五四"宪法为框架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始了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时期,遭到了严重破坏。直到1978年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 随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一方针在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提出,1999年正式把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2012年纪念现行宪法正式施行30周年大会上总书记明确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再次强调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对依法执政与依宪执政的关系做了进一步科学界定,强化了宪法在我们党依法执政中的重要作用。这些都是我们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探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
2 依宪治国必须重尚宪法的权威
宪法至上衡量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宪法是一国法律的"母法"和根本大法,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统率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法治就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就是由各种法律围绕宪法核心组成的完整的系统,我国所有法律都是对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所以,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3 依宪治国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的实现途径
(1)坚持依宪治国,必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我们国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系已经形成,但是在立法的领域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集中表现为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层次低,不协调、不配套甚至会互相矛盾冲突,立法的进程也常因部门争执拖延甚至搁浅,究其原因在于科学、民主的立法机制还没建立完善起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立法机制,首先要树立立法的权威,也就是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做好立法规划科学的制定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规划,增强立法规划的系统性、科学性和整体性。健全专家有效参与立法的机制,发挥好专家的顾问作用,让法律专家在立
法机构中直接、有效地发挥作用。同时,立法也需要公众的参与,公众在立法过程中参与越广泛、讨论越充分,越有利于形成共识,不仅可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可操作性、可遵循性,而且有利于法律的贯彻落实。
(2)坚持依宪治国,必须增强党依宪执政的宪法思维和能力。改革开发以来,我们国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社会经济结构、政治法律体制、文化形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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