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与车辆管理办法
一、车队管理体制
、车队由校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设兼职车管干事一名,负责车队日常1
管理工作,向办公室主任负责。
2、车队设队长一名,兼任安全员,协助车管干事处理车队日常事务和调度车辆,对车辆维修进行初步审
、车管干事和车队队长定期进行巡视,及时发现责任事故。 1
2、全师生可向办公室举报驾驶员责任事故,也可向纪监审办公室报告。
3、认定程序:管理者知情后督促事故责任人填写《车队事故记录认定表》(见附表),办公室根据事故责任严重程度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纪监审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定,重大责任事故等级由学校务会议讨论认定。
(三)责任事故处理
参照学校《行政事故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六、驾驶员值班制度
(一)值班安排
1、为节省开支,平日夜间暂由住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7:20-次日7:20。
2、寒暑假、节假日值班由车队所有成员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8:30至次日8:30(除完成正常出车任务外应24小时待命).
(二)值班要求
1、全时段在岗,不得中断通讯,不得擅自离,私自出车.
2、服从车管干事统一调度,出现学生突发事件时服从保卫科、学生处、医校务室调度。
(三)值班待遇
1、日常夜间值班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补贴。
2、寒暑假、节假日值班视为加班.
七、车辆维修维护及燃料补给的管理
(一)车辆维修
1、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原则上在星沙范围内招标确定一家定点维修单位。
2、校长途出车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维修地点,必须事先报办公室同意,否则不予以报销维修费用。
3、车辆维修程序为:驾驶员填写报修单及估价—-车队队长查实报修项目及估价并签署意见—-办公室签署意见——分管办公室领导签署意见—-修理厂检修(检修项目及费用有较大变更需重新报批)-—驾驶员检验、试车出厂并在修理项目明细单上签字确认--办公室负责结帐及保质期索赔工作。
7、车辆维修实行月结帐,厂家需提供维修项目结算单、原始报修单、发票学校才办理转帐手续,由办公室保留复印件备查,由财务纳入车辆成本核算。
(二)燃料补给
用油实行“一主卡多附卡”IC卡充值方式,,先定量充值,再根据各车油耗量分到相应卡中,并记录当时里程数。驾驶员如须充值应提前2天通知车管干事,同时报当前里程数,以便车管负责人核算油耗并做好备查记录。
八、车辆保险管理
由办公室负责车辆保险统一购买与管理,与保险公司签订车辆保险合同及相关手续,车队长负责理赔工作。
九、学校用车管理
(一)用车范围
学校车辆主要用于领导公务,本各类紧急事务及会议用车,接送有关专家、客人,教职工日常上下班等。
班车遵循“人等车,车不等人”的原则。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好工作时间,尽量与学校车辆安排时间相照应,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可申请公务用车,部门一般人员一般不派车,尽可能乘坐公交车,。
(二)用车人、驾驶员责任
用车人上车第一时间督促驾驶员将里程记录仪启动归零,开始记录本次用车里程,用车完毕由驾驶员在《长沙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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