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吊装用钢丝绳使用规定
吊装用钢丝绳使用安全规定
第一条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吊装用钢丝绳使用规定
吊装用钢丝绳使用安全规定
第一条 使用钢丝绳吊装物料时,必须遵守起重“十不吊”原则、《起重工安全作业标准》和《司索工安全作业标准》。
第二条 钢丝绳的选用必须与吊物重量匹配,即吊物重量不得超过钢丝绳载重能力。
第三条 使用钢丝绳前必须认真检查,凡绳股断裂或一个捻距断丝数超过6根的钢丝绳不得使用。钢丝绳有明显的磨损、腐蚀、 变形及由于热或电弧造成的损坏的钢丝绳也不允许使用。
第四条 钢丝绳使用时,要防止打结和扭曲、挤压。钢丝绳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应在棱角处加衬垫。
第五条 编织的钢丝绳扣时,编结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300mm。
第六条 两根钢丝绳扣不得相互直接套挂连接使用,必须加与载荷规格相符的D型卸扣。
第七条 钢线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绳卡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18 mm以下钢丝绳绳卡的数量不少于3个,两根钢丝绳用绳卡搭接时,绳卡数量应增加50%。
第八条 切断钢丝绳时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不得使用气割和电焊方式切断钢丝绳。
第九条 钢丝绳使用后必须挂放在钢丝绳支架上。钢丝绳严禁与任何带电体和炽热物体或火焰接触。
安全环保科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吊装用钢丝绳使用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