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涨工资最新消息[辽宁退休人员涨工资政策最新消 息]
辽宁退休人员涨工资政策2022最新版
从省人社厅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 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标志着我省养老金“并轨”方案落 地。
我省辽宁省涨工资最新消息[辽宁退休人员涨工资政策最新消 息]
辽宁退休人员涨工资政策2022最新版
从省人社厅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 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出台,标志着我省养老金“并轨”方案落 地。
我省将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实行社会统筹 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设立 10年过渡期,确保“中 人”(改革以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员)改革后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过渡期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此次改革范围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 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的事业单位和人员,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的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对于应转企改制但尚未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范围。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2022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 15年的人 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 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
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二)对于2022年 10月 1 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
满 15 年的人员 ( 以下简称“中人” ) ,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
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
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为:新办法 ( 含职业年金待遇) 计发待遇低于老办
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高于老办法待
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年
12月 31 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9月 30 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后退休的
工作人员执行新办法。
( 三 )2022 年 10 月 1 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
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机关事业单
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四)2022 年 10 月 1 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
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
辽宁职工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1 月 13 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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