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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大路施工招标文件改稿
潍坊市潍城区殷大路改造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SDZFWF-WC2012-SG004-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7份,商务标书采用胶装的形式装订,不得使用可拆卸的方式装订。电子文档一份(Word/Excel版本,其中报价部分必须采用Excel版本,存储媒介为光盘或优盘,不得为软磁盘;电子文档系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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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政府办公楼东侧经济开发区办公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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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2年 月 日 时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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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2年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政府办公楼东侧经济开发区办公楼1楼
投标企业须提前一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及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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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详见第九章
一、总则
1、工程概况说明
工程概况:自胶济铁路至仓南街,长1400米,按照城市道路规划标准设计,路面宽40米,其中主路面21米,加设排水、排污设施;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工期
工期: 日历天。(开工日期2012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2年 月 日)。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3% ;因业主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2、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4、勘察现场
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时间、地点,集中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八章 资格后审
第九章 评标办法
第十章 附件
除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领取:
(盖章有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从他人处复制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
,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和细节,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故意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或发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此次招标活动。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并在答疑截止时限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子邮件等,下同)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招标答疑文件的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疑文件将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
8、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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