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高薪养廉”的罪与罚
塔夫关 晚秋 宋朝官员的幸福生活
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只有官员算是“国家公务员”,自秦汉官员工资就开始实行严格的“秩禄制度”,即按照官秩(官或爵的高低)来发放薪饷。宋朝也延续了这一制度,不过无宋朝“高薪养廉”的罪与罚
塔夫关 晚秋 宋朝官员的幸福生活
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古代只有官员算是“国家公务员”,自秦汉官员工资就开始实行严格的“秩禄制度”,即按照官秩(官或爵的高低)来发放薪饷。宋朝也延续了这一制度,不过无论与前朝还是后朝,甚至与当代相比,其官员薪俸之优厚,都是令人咋舌的。
以宋朝的一品大员(宰相、枢密主官)为例,即使没有爵位,其月薪也能达到300至400贯(《宋史》,职官志篇),是汉代的10倍,是清代的6倍。这还不算官员本人还有各种换季服装、绢、绵、禄米等“福利补贴”,官员家属还能按照等级获得衣服、粮食、茶叶、酒、炭,甚至是马料等种类繁多的“恩荫补贴”。
也许这样写,读者们不容易对以上数字概念化,在这里我们引用一位历史学家,对一位国人耳熟能详的大清官——包拯的薪俸所做一个研究,来作为说明和补充(依据:宋仁宗嘉祐年间《嘉祐禄令》):
因此,包大人年薪合计应为:20856贯钱、2360石粮食及其他实物补贴。另据史料记载,北宋时期,如无战乱,粮食价格一般是300?—500文一石,绫绢罗绵大致价格为1600文、1200文、4000文和85文——因此综合计算起来,包大人的实际收入还要远超2万贯。
考虑到中就已经相当高了,因此我们用粮食来衡量一下包大人如果活到今天,他的年薪大致是多少。
北宋粮食价格按照400文一石(约100斤),,北宋的400文等于今天的25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每贯铜钱则折合625元,2万贯就是1250万元——而当时北宋一个州(相当于现在的一个县),每年上缴中央的财税一般也才1-3万贯左右。
此外,宋朝还设立“祠禄之制”,官员进行定期疗养,一切费用均由国家承担,一些官员还能领取两份薪饷“职钱”——如此优厚的待遇,使宋代官员很少有自愿致仕(退休)的,甚至有人为此不惜大肆贿赂吏部改年龄,以达到继续留任的目的。
所以,自宋神宗开始,朝廷开始用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逼到年龄的官员退休:一方面对年满七十的官员不予考核和升迁,另一方面,对自愿退休的官员加官晋级(有点类似当代公务员退休上调半级至一级待遇做法),并对其子孙可以“荫补”,即给予一定的官职但没有具体职务,甚至还优待其妻子——这也许就是为什么梁山上能“大秤分金银”,而且还有一帮好兄弟,杨志却宁愿去投靠梁中书,希望能“一刀一枪,博得个封妻荫子”,而不愿意上梁山的真实原因所在。
“高薪”没能“养廉”
按照高薪养廉的思路,宋朝官员拿这么多工资,应该安分守己,恪尽职守才对,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以历史上著名的“花石纲”工程为例,就可以看出北宋官员并未因高薪而放弃任何一个可能发财的机会。
“花石纲”起源于宰相蔡京发现了一个朱勔的苏州人,此人精于山石园林艺术,并推荐给宋徽宗。宋徽宗用过大喜,于是在苏州设置了一个“应奉局”,专为皇帝搜罗奇花异木,嶙峋美石,用以建设皇家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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