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采集整理 仅供参照学习
第一章 总则
第 ,下同 )防雷设计就地取材地采纳防雷指施 ,防备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
物、财富损失 ,做到安全靠谱、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拟订本规范 kpa) 排放物的比重 管帽以上的垂直高度 (m) 距管
口处的水平距离 (m)
〈5 重于空气 1 2
5~25 重于空气 5
25 轻于空气 5
>25 重或轻于空气 5 5
三、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 ,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
浓度、长久点火焚烧、一排放就点火焚烧时 ,及发惹祸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
安全阀 ,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 ,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
四、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起码设一根引下线 .
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结钢筋网的杆塔、支柱 ,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 .
五、独立避雷针和架空避雷线 (网 )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
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距离 (图 ,应切合以下表达式的要求 ,但不得小于 3m:
地上部分 : 当 hx<5Ri 时 , Sa1≥ 0.(Ri+) (
当 hx≥5Ri时 , Sa1≥ (Ri+hx) (
2. 地下部分 : Se ≥ (
式中 Sa1-空气中距离 (m);
Se1-地中距离 (m);
Ri- 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 (网 )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 ( Ω ); Hx- 被保护物或计算点的高度 (m).
图 防雷装置至被保护物的距离
-2-/12
个人采集整理 仅供参照学习
六、架空避雷线至屋面和各样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 (图 ,应切合以下表
达式的要求 ,但不该小于 3m:
(h+l/2)<5Ri 时,
Sa2≥ +(h+l/2) (
(h+l/2) ≥ 5Ri时
Sa2≥ +(h+l/2) (
式中 Sa2 - 避雷线 (网 )至被保护物的空气中距离 (m);
h - 避雷线 (网 )的支柱高度 (m);
l - 避雷线的水平长度 (m).
七、架空避雷网至屋面和各样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
,应切合以下表达
式的要求 ,但不该小于 3m:
当(h+l1)<5Ri 时 ,
Sa2≥ 1/n〔 +(h+l1) 〕 (,
Sa2≥ 1/n〔 +(h+l1) 〕 (
式中 l1-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近来支柱的距离
(m);
n-从避雷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近来支柱并有同一距离
l1 的个数 .
八、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
,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
阻不宜大于
,可适合增大冲击接地电阻 .
第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觉的举措
,应切合以下要求 :
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
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 ,均应接到防雷电感觉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 18~24m 应采纳引下线接地一次 .
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
,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
,并应每隔
18~24m 采纳引下线接地一次 .
二、平行敷设的管道、 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
,其净距小于 100mm 时应采纳金属线
跨接 ,跨接点的间距不该大于
30m; 交错净距小于 100mm 时 ,其交错处亦应跨接 .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结处的过渡电阻大于
Ω时 ,连结处应用金属线跨
5 根螺栓连结的法兰盘
,在非腐化环境下
,可不跨接 .
三、防雷电感觉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
,其工频接地电阻不该大于
电感觉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 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切合本
规范第
防雷接地设计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