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对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
利辛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督〔2011〕4号),全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与督导评估工作,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与评估,推动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贯彻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的力度,强化措施、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监测和做好迎接省市级督导评估工作,经研究成立利辛县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与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金国珍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何圣同志担任,成员有贾玉杰、都蔚来、刘万众、徐明成、郑艳丽、徐刚、李品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品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内容和范围
本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的重点,首先是定性分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其次是定量分析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距情况,明确实现基本均衡的目标和任务。
监测指标体系由组织领导、制度创新、教育管理、经费保障、办学条件、师资配置、教育质量等内容构成,体现了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的核心要求。
监测范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民办中小学单独监测),附设初中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
四、组织实施
1、本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监测的各项工作。
2、县教育局督导室负责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与省、市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接联络工作。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工作自2011年8月正式启动。我县作为省级样本县首次实施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
五、工作内容和时间
1、8月20日前,制定《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实施方案》;成立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与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工作任务安排表。
2、举办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培训会。
3、9月5日前,将《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实施方案》及利辛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监测与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省、市督导机构。
4、9月20日前,各监测学校收集整理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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